2012-08-13 14:46:44 我要评论
南辰 来源: 瞭望新闻周刊如果普通公民闯一次红灯就影响个人信用,而特权车在同样的马路上和法律环境下公然闯红灯,信用数据的民心基础就会被特权动摇
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笔者认为,这一立足于汽车社会长远发展的决策有利于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可以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然而,目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机制和社会诚信体系是否足够成熟、足够公平?能否承担起衡量公民信用的天平的重任?都是很大的问号。
例如,媒体近期报道了多地出现的“最牛违法车”的案例。其中,一车牌号为“陕E00000”的车辆,挂此车牌的超过10辆车,其违法记录打印用纸超过16米,4年交通违法近千次,交警查出该“最牛违法车”甚至以时速200公里跑在限速40公里至70公里的公路上。而网友曝出的另外一辆安康的“陕G00000”,交通违法也达85次,有45次被免交罚款。这些“最牛违法车”的案例,足以证明目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机制存在很大漏洞,套牌车、特权车、严重违法车泛滥,严重影响到信用数据的可信性和公正性。
其实,近些年,对各地特权车、套牌车严重违法行为的报道不曾间断,一个很关键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机动车年检机制和交通违法处罚机制存在漏洞。举例来说,如果一辆两年一年检的新车,在年检前的两年时间里,这辆车的非现场违法记录均处在“待处理”的状态,只要在年检前处理掉就行。而目前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只认车牌不认司机的罚款和扣分办法,催生了花钱拿别人驾照顶包等一些灰色逃避手段。
例如,在前两年杭州闹市“飙车案”中,肇事者不仅将车改装,而且之前就发生过速度超出正常行驶50%以上的“飙车”行为;在另一交通肇事案件中,一辆车牌号为“沪F-J5702”的肇事车有17条未处理的违章记录,其中11条记录属于超速违章,两次超速幅度达50%以上。由此可见,车辆非现场违法记录要等到年检时再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不认司机只认车牌的漏洞,与交通违法行为与公民信用挂钩严重不匹配,急需相关部门推出有针对性改进的举措。
笔者注意到,在当年杭州“飙车案”后,杭州交警曾经对路面查到的有多次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车辆进行强制“清账”,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些违法车辆造成的社会危害,但仍不是治本之策。各地应当及时修改道交法实施条例,对严重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设置次数上限,超限者必须及时缴纳罚款、扣分;此外,应当考虑能否借助高清探头实现交通违法司机的锁定,否则,有钱的交通违法者的“信用污点”永远会被别人的驾照顶包。
从汽车社会的角度考量,另外一个关系到信用征集公平性的重要因素是,私家车与政府公务用车等特权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不是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信用征集如果是针对每一个驾驶员,那么驾驶公务用车等车辆的驾驶员就不应当存在特权,更应当作交通守法的表率。如果普通公民因一次闯红灯就影响个人信用的同时,仍有特权车在同样的马路上和法律环境下公然闯红灯,信用征集又何谈诚信和信任,藏在“障眼法”背后的特权和“躺在案板上”的公民信用无疑会成为社会的笑柄,信用数据的民心基础就会被特权动摇。
不能不提的还有各地套牌车泛滥的现象,其中也包括假军用牌照、假警用牌照的使用问题。如果这一现象得不到大力整治,彻底改观,“信用偷窃”将从基础动摇好的出发点,使公民信用成为套牌的牺牲品。笔者了解到,那些被异地套牌的车主或者单位车辆下场可谓“悲惨”,频繁往返于交通队自证清白不说,还要提心吊胆恶性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总之,目前各地套牌等涉牌案件频发,不但给政府机关、军警车辆形象抹黑,也给被套牌的私家车主造成巨大损失和很多不便。
笔者认为,从长远看,一方面应当考虑修法,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更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交管部门在加大路面打击力度的同时,可以参照军车车牌技术升级的方向升级民用车牌防伪技术,例如采用无线射频电子芯片等,更好地保护私家车主的合法权益,为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奠定技术基础。
近十年来,我国高速步入汽车社会的门槛,但是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的安全问题已经直逼矿难,是到了必须强力踩下刹车的时候。从过去的“交通违章”,到2004年后的交通违法,再到“醉驾入刑”和未来的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各方用法律手段构筑汽车社会安全闸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当前,急需各方提升对交通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严格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问责机制和处理力度,从根本上改变套牌车、特权车透支法律信用的局面,为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营造公平、公开、可信的社会环境。□文/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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