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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登记地址与实际不符 "两所"解决难题

2009-03-05 06:4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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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房管所现场联合办公。
    本报3月4日讯 “整整十年了,我们房产证与户口本上登记地址不符的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3月4日上午,家住明湖小区东五区的宋先生激动地对记者说。而他身后,是一百多户曾经与他有着同样苦恼、正在排队等候办理变更证明的居民。

    据了解,1994年明湖小区开始改造。到1998年,现在的明湖小区东五区建成交付使用,但开发商给居民办理的房产证楼号却是按照当时的建筑楼号下发的。这样一来,就与公安机关给小区居民的户口登记的实际地址产生了冲突。

    “实际上是明湖小区东五区,房产证上却是明湖小区东四区,与另一个小区重名了……”历下区公安分局大明湖派出所教导员游其秀说。近年来,房屋买卖频繁,在房产过户过程中,由于房产证与户主户口簿上的实际地址不符,无法证实楼号的变更过程,让小区的居民很是苦恼。社区民警刘智在走访中发现了这个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大明湖派出所领导研究后,决定帮助居民解决这个难题。

    “要知道,变更房产证信息不是我们公安机关自己就可以解决的。”大明湖派出所韩超所长说,为了解决这一困难,民警们曾联系开发公司为当时的楼房编号情况出具证明,随后派出所进行确认,先后为151户居民出具证明,更改了房产证信息,赢得了辖区居民的好评。但因小区2、5、7、8号楼已由开发公司移交给历下区泉北房管所管理,所以,还需要房管所出具证明才可以变更房产证信息。

    针对这一情况,教导员游其秀带领社区民警刘智,先后走访了县西巷居委会、历下区泉北房管所。经过多方协调,3月4日上午,历下区公安分局大明湖派出所与历下区泉北房管所联合在县西巷居委会现场办公,为162户居民办理变更手续。

    3月4日上午9点半,一位正在现场排队的女士说:“现在房产证上的楼号与户口簿上的地址一样了,将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也省心了!”至此,困扰了居民多年的房产证与实际住址不符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摄影  张中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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