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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老人买“保健品”受严惩 三男子获刑

2011-08-26 16:14:00    作者: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关在峰 宋培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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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一些不法分子,时常打着销售保健品的幌子,夸大产品功效欺骗老人。近日,微山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三名男子作出一审判决,刘某获刑1年6个月,王某、郭某两人各获刑1年。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关在峰 宋培)一些不法分子,时常打着销售保健品的幌子,夸大产品功效欺骗老人。近日,微山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三名男子作出一审判决,刘某获刑1年6个月,王某、郭某两人各获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在2010年10月至11月份,刘某、王某、郭某在徐某(在逃)的伙同下,先后到滕州市、微山县境内煤矿生活区,非法销售未经批准生产的“虫草精”、“蜂胶胶囊”和“六十八味帝皇丸”等所谓的保健品。郭某等人专门找老年人发放宣传单,并选择地点举办新产品发布会,采取赠送纪念品的方式,吸引老人参加,每次都有二三百名老人到场。

    在发布会上,刘某等人声称产品有增强免疫力、抑制肿块的效果,特别对治疗老人失眠更有效,并发放药丸“试吃”。这样连续宣传30多天,再进行现场销售。销售时,根据购买产品价值的多少再赠送足疗机、饮水机,以此诱惑老人购买,先后销售金额达26万余元。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鉴定,所谓的“保健品”没有批号,更没有注册。

    法院一审后认为,刘某、王某、郭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非法销售未经批准生产的“保健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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