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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地方立法或将网上听证 在论坛设讨论专帖

2011-12-30 16:21:00    作者:孟艳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地方立法 法制委员会 草案 培训质量 经营者应当 驾驶模拟器 机动车驾驶员 讨论 意见和建议 教学工作
[提要] 青岛市以后的地方立法或将进行网上听证。青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振东介绍,此次表决通过的《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中有四项条款修改时考虑了市民的建议。

  青岛市以后的地方立法或将进行网上听证。据悉,《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条例<草案>》经过初审后,又广泛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并在网络论坛上设置讨论专帖,收到了200多条意见、建议,以后地方立法听证或将效仿。
  青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草案初审后,法制工作室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又广泛征求了社会对草案的意见、建议,梳理出五个立法焦点问题,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布,并在网

络论坛设置讨论专帖,截至11月底,收到社会反馈电子邮件35封,在网络论坛上的讨论专帖有5000多人次关注和40人次回复,围绕提高培训质量、规范教练员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等问题,提出来200多条意见、建议。
  青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振东介绍,此次表决通过的《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中有四项条款修改时考虑了市民的建议。例如有委员和市民提出,应当强调驾校对学员进行安全驾驶培训的内容,并采取措施保证培训质量。根据这一意见,法制委员会建议在草案第二十一条中增加一款:“培训经营者应当加强学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的培训,利用多媒体教学软件、驾驶模拟器等科学手段,提高培训水平。”还有委员和部分市民提出,要加大对教练员的管理力度,对其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据以上意见,法制委员会在草案第三章中增加一条,规定为“培训经营者应当聘用取得教练员证的人员从事培训教学工作,并将聘用或者解聘教练员的名单在十五日内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万振东介绍,地方立法原来也组织过听证会,但是由于人数有限制,而且都是面对面发言,意见和建议不能及时反馈,根据此次网络调查情况,在以后的地方立法中或将进行网上听证。(记者 孟艳)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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