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明年2月中旬召开
2010-11-26 08:3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今天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有关法规、决定、报告和人事任免案等,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1年2月中旬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主持会议并讲话。
□ 梁荣合 赵 琳 报道
本报济南11月25日讯 今天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有关法规、决定、报告和人事任免案等,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1年2月中旬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任命刘日平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长。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部分审判人员、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部分检察员职务;通过《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临沂市罗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批准济南、青岛、淄博三市八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通过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通过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2号、第5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分别作的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 号、第19号、第4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高新亭指出,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力度,确保贯彻实施。审议了《山东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和《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后将提请下次审议。肯定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支持,推动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汇报,反映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成效明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司法监督,努力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开展。
高新亭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真正把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统一思想,认真履职,使人大工作更好地贴近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立军、鲍志强、崔曰臣、刘玉功、温孚江,秘书长王文升等出席会议。副省长王随莲、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等列席会议。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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