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山东 > 山东新闻

滨州醉驾肇事致两死两伤肇事者被批捕

2010-12-11 09:0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10日,造成两死两伤的滨州“11·28”交通事故肇事者,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当地检方批准逮捕。

    本报滨州12月10日讯(记者 王进军)10日,造成两死两伤的滨州“11·28”交通事故肇事者,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当地检方批准逮捕。

    11月28日晚上8点,犯罪嫌疑人刘某醉酒后驾驶轿车,在滨州市繁华地段连续碰撞了三辆轿车、两辆电动车、一辆自行车和一辆摩托车,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本报11月30日曾报道),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

    当地检察部门根据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提捕申请,在对案件材料充分审阅、对有关证据进一步核实后,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继续驾车逃逸,致两人死亡两人受伤,车辆受损价值共计14590元,其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批准逮捕。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件不是以交通肇事罪批捕,而是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这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并不多见。

王云峰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