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4年调整高考 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
2011-02-25 07:34:00 作者:王桂利王原 来源:大众日报
“学校不得对2011年以后入学的高中生进行文理分科。我省将推动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生,对严格规范办学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偏远农村地区贫困残疾学生发放交通费用补助。
“学校不得对2011年以后入学的高中生进行文理分科。继续深化高考命题改革,2014年将对高考科目设置与考试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在2月24日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2011-2015年)》、《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等8个计划,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解读相关计划时作了如上表述。
明年高考有望增加体育素质测试
根据要求,2012年的我省高考,有望增加学生体育素质测试内容,但具体如何操作还须进一步论证和设计。这将是我省的一项创新。
同时,我省将推动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生,对严格规范办学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自主招生推荐名额。逐步实行本科与专科(高职)分类考试,扩大注册录取试点范围。扩大院系专家录取试点的范围,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并逐步推广至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强化对高考补习学校及民办学校的监管,到2012年秋季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全部退出。
在初中阶段,探索开设综合学科,即物理、化学课程合并,历史、地理课程合并。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办学,推动高校与特色高中通过联合开发课程、学术资源向高中生开放、高中生参与高校科学实验及课题研究等方式,对有特殊才能的高中生进行联合培养。新建高中不得超过50个班,现有普通高中要严格控制班额,到2015年班额达到50人以下。
定期发布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监测公报
张志勇介绍,我省将成立山东省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论证。同时,支持和培育教育中介组织。积极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委托管理制度,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加快培育专业化的教育社会中介组织和教育协作组织发展,逐步把教育政策咨询、教育考试和鉴定、教育质量评估等专业服务交给中介机构。
从2011年起,把学生课业负担作为社情民意调查的重要内容,委托统计机构进行科学的调查统计,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各地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监测公告。每年对中小学生的公民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学业水平和学习素养、艺术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影响学生发展的环境等进行深度监测分析,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公报,公布课程实施合格学校和不合格学校,推动形成对中小学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研究、分析与反馈系统。
完善违规办学投诉挂牌督办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投诉信息。对出现严重违规办学被给予通报批评以上惩处的普通高中,取消下一年度高校自主招生推荐资格和省级优秀学生推荐资格,直至处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
进行面向农村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
据介绍,我省将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执行同一编制标准。对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中小学,可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先安排选配急需的教师,逐步对不适应教学工作的教师予以分流、转岗转向,保持教师新进、退出数量基本平衡。在省属师范类高校进行面向农村短缺学科的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实行订单式培养。建设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撤销教管办、教育组等乡镇一级教育管理机构,清理占用的教职工编制。
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机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和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偏远农村地区贫困残疾学生发放交通费用补助。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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