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8 07:34: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 日前,中共中央批准:李法泉同志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李法泉同志简历
李法泉,男,汉族,1953年9月生,山东滨州人,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履历
1970.08——1975.08,天津大港油田井下作业5队工人,任指挥部秘书科秘书。
1975.08——1980.08,天津大港油田井下作业23队指导员、党支部书记。
1980.08——1982.08,天津大港油田井下指挥部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1982.08——1983.09,天津市纪委办公室干事。
1983.09——1985.07,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政治学专业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5.07——1988.08,天津市纪委办公室干事、主任科员。
1988.08——1993.03,天津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1.09—1993.07在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3.03——1993.05,天津市纪委办公室主任。
1993.05——1996.11,天津市纪委常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1996.11——1998.05,天津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其间:1995.09—1998.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05——2006.11,天津市纪委副书记。
2006.11——2011.2,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1.02—— 至今,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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