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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压缩非生活用水 日用5方以上纳入指标

2011-03-02 07:43:00    作者:杨学莹   来源:大众日报  

要求城市园林绿化、道路冲洗、河湖景观用水要全面使用再生水,减少优质水使用量。除了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根据目前水源储备情况压缩今年城市用水总量计划外,我省还将严格限制特种行业用水,提高再生水利用量。
  □记者 杨学莹 通讯员 张松涛 报道
  本报济南3月1日讯 记者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面对当前旱情,我省将力抓城市节水,对日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上的所有非生活用水户都要纳入计划管理,并按一定比例压缩。要求城市园林绿化、道路冲洗、河湖景观用水要全面使用再生水,减少优质水使用量。
  “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等用水都是非生活用水。原来用指标控制的是用水大户,各市的控制标准不一。日用5方就纳入指标控制,这是一个比较严格的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除了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根据目前水源储备情况压缩今年城市用水总量计划外,我省还将严格限制特种行业用水,提高再生水利用量。将严格控制洗浴、洗车、建筑工地、城市绿化、景观等行业用水;抓紧落实一批工业企业再生水用户,建设必要的供水设施,城市园林绿化、道路冲洗、河湖景观用水要全面使用再生水,减少优质水使用量。同时,各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将全面检查各单位节水措施、用水器具、节水制度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浪费水行为。
  在城市供水方面,我省将实施用水分类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连年持续干旱或水荒制定有效对策、措施,按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针对不同产业和行业,制定限时、限量供水方案和临时性水价调整方案。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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