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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土地竞拍限地价 竞公租房配建面积

2011-07-21 07:05:00    作者:梁旭日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土地竞拍 限地价 配建公租房
[提要] “限地价,竞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有助于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加大公租房的建设规模。“公租房10年后可售,在满足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阶段性住房需求的同时,也将使青岛公租房形成一定的保有量。

  本报青岛7月20日讯 今天上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杜本好透露,为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青岛将于下半年实施新的土地出让方式:凡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应优先配建公租房,配建比例不低于20%,具体面积通过“限地价,竞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的出让方式确定。

  今年以来,各地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但也遭遇政府财力有限、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的尴尬。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杜本好称,“限地价,竞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的土地出让方式,指的是在土地出让时,当竞买报价达到事先评估确定的土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而是通过竞争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来确定竞得人。

  “限地价,竞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有助于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加大公租房的建设规模。”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育生说,实际上,这种方式是把部分土地出让收入转化为公租房建设资金,不仅有助于引导开发企业把对地价的竞争转移到对公租房配建面积的竞争上,还有助于避免地价过高、地王频出,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目前,青岛市区每年新就业大学生约1.8万人,外来务工人员中缴纳社会保险的约30万人,再加上城市低收入群体,对公租房的需求量很大。为了满足这三大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需求,青岛市计划今后每年新开工建设公租房8000套,其中5000套面向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配租。

  与“限地价,竞公共租赁住房配建面积”衔接,青岛规定,在出让土地上配建的公租房,由土地受让人投资建设并持有,可以先租后售,但出租期限不低于10年;开发企业投资经营公租房10年后,可按限价房价格出售,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公租房10年后可售,在满足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阶段性住房需求的同时,也将使青岛公租房形成一定的保有量。”杜本好表示,每年建设8000套,10年就是8万套,加上已经建成的2万套,10年后,青岛公租房保有量将达到10万套。

  王育生表示,先租后售也给参与公租房建设的开发企业提供了一个退出机制,有助于开发企业通过出售实现建设投资回收,同时通过建设商业网点等配套办法,有助于扩大开发企业建设公租房的利润空间,吸引开发企业参与公租房建设。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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