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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没有器官捐献试点医院 多数到烟台去处理

2011-07-22 07:50:00    作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器官捐献 医院医务科 烟台
[提要] 22岁的在青打工女孩喻杨捐献器官的善举感动了整个青岛。“全省目前有13家医院拥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其中11家医院已经过申请成为了器官捐献试点医院,还未申请的两家医院都在青岛。

  城市信报7月21日讯 22岁的在青打工女孩喻杨捐献器官的善举感动了整个青岛。然而,为什么7月15日病情告急的喻杨要被连夜转到烟台继续治疗呢?7月21日记者了解到,原来,青岛目前还没有一家器官捐献试点医院,而烟台毓璜顶医院是全省11家器官捐献试点医院之一,拥有手术资格。7月21日记者得知,401医院已准备好所有材料,正着手申请。

  “全省目前有13家医院拥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其中11家医院已经过申请成为了器官捐献试点医院,还未申请的两家医院都在青岛。”7月21日,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告诉记者。据玄秘书长介绍,山东省早在2003年就开始进行遗体捐献的倡导和宣传,青岛医学院是青岛市指定的遗体接收部门。到现在为止,全市已经有2000多人签署了遗体捐献协议,其中两百人捐献了遗体。

  “2010年3月2日,国家召开会议,正式向社会公布人体器官捐献事宜。会上确定了11个省作为试点省份,山东是其中之一。”从那时起,省卫生厅和省红十字会就开始着手筹备制定具体条例等。

  去年10月25日,省卫生厅和省红十字会召开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启动会议,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解放军第107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等10所医院通过申请成为器官捐献试点医院。今年年初,又有一家医院成为试点医院。至此,全省13家拥有人体器官捐赠资质的医院中,只剩下青医附院和401医院还未提出申请。

  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器官捐献仅仅能在亲属之间进行,否则是违法的。自2010年10月底起,非亲属间的器官捐赠和移植才走上了正规。今年2月18日,山东省成功进行了第一例器官捐献手术,青岛的喻杨是第六例。

  采访中记者得知,青医附院和401医院均有进行肝脏移植和肾脏移植的资质,目前401医院正在准备提出器官捐献试点医院的申请。“现在材料都准备好了,申请的事情正在进行中。”7月21日下午,401医院医务科鲁主任告诉记者。“这太好了!”听到这个消息,玄秘书长高兴地说。(记者 宫岩 田歌颖)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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