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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违章不缴罚款 俩驾驶人被法院传唤强制执行

2011-11-29 08:20:00    作者:吴永功   来源:生活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驾驶人 强制执行 法院 违章行为 当事人 交警大队 道路交通安全法 缴纳罚款 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
[提要] 驾驶员房某和院某某因多次违章被电子警察抓拍,历城交警大队开具罚款单三个月后,当事人仍然没有到银行交纳罚款,历城交警大队将两人起诉至历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生活日报11月28日讯(记者 吴永功 通讯员 董建国)驾驶员房某和院某某因多次违章被电子警察抓拍,历城交警大队开具罚款单三个月后,当事人仍然没有到银行交纳罚款,历城交警大队将两人起诉至历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近日,经法院传唤后,当事人到银行缴纳了罚款。

  “驾驶人应当依法驾驶机动车。”历城交警大队大队长韩军庆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如发生违章行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知道自己有了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告知后,驾驶人应该积极接受处理,尽早缴纳罚款。”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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