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2 07:28:00 我要评论
宋学宝 来源:大众日报本报潍坊讯 潍坊首个关于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安全建设管理的地方标准——《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近日发布实施,涵盖学校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安全制度建设、卫生安全建设等8个方面,共48条。
《标准》指出,学校是校园安全的责任主体,校长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做好校园安全值班巡逻工作。有住校生的学校要成立校园专职巡逻队,实行24小时守护。学校教学楼、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部位,要全部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在学校教学活动安全建设方面,《标准》明确要求学校按规定开齐安全教育课程,做到隔周1节或每学年不少于18节,使师生具备防火灾、防中毒、防交通事故和应对地震、气象等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设方面,《标准》要求,学校食堂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宗食品原辅料要定点采购,禁止采购“三无”食品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在学校交通安全建设方面,《标准》要求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要教育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不得超员、超速;学校发现违规接送学生车辆,要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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