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6 07:08:00 我要评论
来源:齐鲁晚报12月初,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大石桥村,百岁老人周子云(左一)坐在炕头上和家人玩纸牌。(资料片)
本报济南12月25日讯(记者 刘爽 通讯员 杨传秀) 25日记者从省老龄办获悉,日前,《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规定》经省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政策将惠及全省1400多万老年人。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孤寡老年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贫困老年人、80周岁以上空巢高龄老年人可申请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长寿补贴
每月不少于300元
《规定》中要求,免除农村老年人“一事一议”等各类筹资。老年人所享受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水平要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适应。
同时,将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老年人。
对孤寡老年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贫困老年人、80周岁以上空巢高龄老年人,当地政府应根据本人申请,经认定后,给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照顾,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呼叫机构,对贫困老年人免收服务费。
65岁以上老人
每年免费体检
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干预等。
老年人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住院。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免普通挂号费。
尚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减免不低于20%的治疗、检查、住院普通床位等费用。
水电暖气
对贫困老人优惠
《规定》要求,政府兴办和支持的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等公用事业经营单位,对贫困老年人实行降低30%以上的价格优惠;有线(数字)电视经营单位对贫困纯老年人家庭给予适当优惠。
有条件的市公共交通(汽车、电车、地铁、航运等),可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免费;其他市、县(市、区)公共交通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逐步实现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免费。
政府兴办景点
免老年人门票
政府兴办或支持的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免门票费;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0周岁—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提倡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
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馆),凡是收费的,应按时段对老年人免费或实行半价。各类公园对老年人免门票费。
贫困老人
可减免诉讼费
法律服务机构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咨询自身涉法事务,免收服务费;各级人民法院对贫困老年人因赡养、扶养、优抚、婚姻、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的诉讼,需承担诉讼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免、减诉讼费用等司法救助。各类律师事务所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聘请律师的,应视情况减免不低于30%的律师服务费。
全省60岁以上老人1413万人 社会总抚养比2013年将超50%
本报记者 刘爽
“十二五”时期山东省将面临更为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2011年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413万人,是全国第一老年人口大省。
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老年人口总量急剧增加。到2015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92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9.67%,老年人口年均增长80多万,超过全省新增总人口26万,年增长率4.89%,高于以往任何时期。二是高龄人口急剧增加。到2015年,全省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30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6%,年增长率6.39%,增速超过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增长率1.5个百分点,高于以往任何时期。三是空巢化程度高。据测算,2010年年底,全省65岁以上空巢老年人口710多万,约占该年龄段老年人口的72%,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还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2015年将达1000万人左右。四是农村老龄化程度高。据预测,到2015年,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数量的26.7%以上,接近城镇的2倍。
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我省社会总抚养比在2013年将超过50%,社会保障负担将进一步加重。
注:社会总抚养比=(0-14岁人口数+65岁以上人口数)/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数。总抚养比越低,人口红利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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