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5 07:29:00 我要评论
张文 来源:齐鲁晚报
张庄路上一家洗车行的工人正忙着洗车。本报记者陈文进摄
见习记者 张文
眼下,省城节水保泉形势严峻,可满大街的汽车美容、维修店里“兼职”洗车现象很普遍。记者了解到,目前由城管、公安、工商等至少五个部门共同监管的洗车行业,其管理规章还是2006年修订的。部门众多,无法可依,让监管不是那么顺溜。
修车洗车貌似一体
实已超出营业范围
跨范围经营的情况屡有发生。在13日市城市节水办联合历下区节水办进行的节水检查中,有4家洗车站点因为没有节水设备和相关手续,被暂扣设备,责令整改。
在一家开业刚刚一周的汽车美容店里,老板很不解地问工作人员:“我有营业执照啊,为什么还要整改?”在他拿出的营业执照上,其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美容、零售,并没有洗车这一项。
按规定,洗车业务需凭许可证经营。但汽车美容店、维修店经营洗车似乎已经顺理成章。在黄台南路一家维修店里,洗车的招牌挂在门上,十分醒目。店主说:“客人过来修车,弄脏了捎带着洗洗,不是很方面的事吗?”附近另一家汽车美容店的老板则认为,洗车本身就属于美容的一部分,喷漆打蜡之后,必然要擦擦洗洗。
洗车用水价格高
有人偷采地下水
14日,历山路一家汽车经营店的老板杜先生去了一趟城管部门,进行一年一次的换证。2006年,因为不符合节水条件,他的洗车设备被扣了两次。之后,杜先生花了1万多元,购置了循环水洗车设备,并办理了济南市车辆清洗站点规范证。他说,没有规范证,工商、税务的年检都无法过关。
洗车业用水属于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每方16元。杜先生说,因为使用水循环设备和特种行业用水,自己洗一台车的成本为3元多,收费15元,会员价10元。而附近门头房里的洗车店因为租金较低,有些甚至私采地下水,洗一台车的成本也就1元多,收费8元,会员价7元。价格相差较大,让杜先生感觉颇有压力。
“说实话,我也采过地下水。”杜先生坦言,受利益驱动,难免会有商家钻空子。除了偷采地下水外,私接居民自来水洗车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各部门衔接不好
协作情况不理想
2006年修订的《车辆清洗保洁管理规定》中说,济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现已并入城管局)是城市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安、工商、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加强对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工作的管理。
在洗车店实际运营过程中,涉及的部门远不止这些。从源头开始,地下水的取用由水利部门管理,自来水计价收费由水务集团负责;选址开店、业务经营,要根据实际情况从环保、交通部门获取资质;节水方面,节水设施要通过节水办验收;经营资格,要从工商部门取得;在占道经营、作业秩序等方面,由城管部门来规范。
据了解,新开洗车站点须到市城市节水办办理符合节水洗车条件的相关手续后,才可办理营业执照。符合节水条件、无占道经营等情况,城管部门会出具相关证明。这些都属于办理营业执照前的手续。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再到城管部门备案,获得济南市车辆清洗站点规范证。
相关负责人说,在洗车业监管上,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并不好。洗车行业涉及多个部门分段管理,且各部门、各区要求不一,协作的情况并不理想。2010年,城管部门曾动过合力管理的念头,但未能实现。
管理规章很滞后
监管合力难形成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节水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节水办和水务局,每次节水保泉查洗车店,二者都是冲在最前面的部门。
但是,在节水办下发的对不合格洗车站点责令整改通知上,法律法规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在这些条文中,并未对水事监管的具体操作进行详细规定。相关工作人员说,由于没有具体的规范条例,节水工作执行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
依据《车辆清洗保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环卫局的车辆清洗管理处主管车辆清洗。但早在2010年,原城管执法局、环卫局和住建委城市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了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原环卫局的车辆清洗管理处,合并至城管部门的渣土管理处,一个机构挂两块牌子。之后,车辆清洗管理处的职能,开始下移至各区的城管科。现在车辆清洗工作综合职能由车辆清洗科承担,由市局统一协调。具体怎么落实部署,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
另外,《规定》主要是从经营、市容出发,并没有涉及节水内容,因此,城管局只能从占道经营的角度执法查处。相关负责人说,现在亟需一个行业规范的条例,来适应目前洗车行业的形势,将各部门的职能进行衔接,执法才能有理有据。由于规章滞后,权责没有理顺,各部门统一协调、联合执法的互动机制一直没能形成,这是洗车行业监管乏力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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