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山东新闻
本站搜索:

济南青岛房价环比下降 青岛跌幅全国第四

2012-05-19 07:43:00    作者:王赟   来源:山东商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新政 延续量 环比价格指数 济青 房地产市场
[提要] 从青岛新建商品住宅分类价格指数看,其中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新房降幅最大,其次是90平方米以下的新房,而90-144平方米的新房降幅居中。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认为,近期一些地方出台公积金“新政”,意在刺激购房者的刚性需求,促使房地产市场供需得以平衡。

18日,杭州一家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展示他们的“裸奔价”,以吸引购房者的注意力 新华社发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王赟)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报告,4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43个,持平的城市有24个,上涨的城市有3个。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数据中,纳入统计的山东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四个城市中只有济宁房价环比维持持平,济南、青岛、烟台均为下跌,尤其是青岛的新房价格跌幅列温州、杭州、宁波之后,位列全国跌幅第四位。

  从青岛新建商品住宅分类价格指数看,其中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新房降幅最大,其次是90平方米以下的新房,而90-144平方米的新房降幅居中。

  而青岛的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同比均是下跌,而相比去年均价还是有小幅上涨。在二手房交易中,价格与上月持平的是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90平方米以下的和90-144平方米的降幅相近。

  在二手房交易价格数据中,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四地均比去年均价要高,涨幅最大的是济宁,其次是济南。而济南和济宁的二手房价格均与3月持平,而相比去年4月则都是下降的。

  从二手住宅分类价格指数看,济南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价格上涨,144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价格与3月持平,而90-144平方米的二手房价格还是微降。

  ■ 楼市现状

  房价未跌城市

  数量增多

  值得注意的是,从新建商品房住宅价格指数看,在3月份上涨及持平城市的总量为24个,而在4月,上涨及持平的城市数量达到27个,未跌城市数量达到了2011年10月来的最多值,房价呈现出震荡回稳的状态。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吴晓君分析认为,4月开发商的降价力度较3月明显减弱,“原因之一可能是目前开发商的降价依然带有很强的试探性,一旦市场回暖或者回笼资金的目的达到,很可能又会减小降价幅度,造成成交量的回落,这样的循环可能会在未来几个月反复出现。”

  不过,尽管未跌城市的数量有所增加,但在4月份价格出现环比下调的城市依然达到了43个,仍处于历史高位。据新华社电

  ■ 新闻分析

  房价尚不存在大幅反弹基础

  在全国房价继续保持下调趋势的同时,作为房地产市场风向标的一线城市房价却出现了环比跌幅收窄的趋势。

  与上月相比,北京、上海的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指数分别由99.5、99.7,收窄为4月的99.8、99.8。

  在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吴晓君看来,一线城市出现价升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刚性需求人群较大,3月成交量大幅增长后,一些开发商打折促销的力度有所减弱,未能延续以价换量的趋势。

  “从北京5月上半月的成交量来看,后市大跌可能性减小,成交量可能有所复苏,但是在限购依然不放松的情况下,库存及潜在供应量依然比较大,市场可能会延续量涨价滞的局面。”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说。

  张大伟分析认为,限购等调控政策执行力度依然很大,在市场方面,由于开发商的库存依然偏大,同时未来潜在供应仍处于较高水平,楼市尚不存在大幅反弹的基础。

  据新华社电

  ■ 新华时评

  绝不让房地产调控出现反复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报告,4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中,有43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仅有3个城市微涨。就在前一天,权威部门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将坚定不移加强调控,绝不让调控出现反复。这是一种鲜明的态度,更是未来一段时期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方向。

  人们已经注意到,随着一些地区房价逐步合理回归,个别地方开始以减税、放松限购、补贴购房等各种方式试图重新刺激房地产市场。这种种被称为“曲线救市”的做法一旦被效仿普及,必然会对中央当前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造成巨大损伤。

  调控政策一旦出现松动乃至反复,伤害巨大。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房地产调控一度放松,结果导致刚刚出现走低的房价迅速转向,反弹势头之猛令人记忆犹新。当前,无论是为了社会民生所需,还是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都必须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不动摇,坚决维护中央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千方百计巩固调控成果。

  房价不实现合理回归,调控不会止步。决不让调控出现反复,要求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对各种违反中央政策、有悖中央精神的“小动作”及时予以严格监管;需要房地产业和社会公众看清市场走向,坚定调控信心;更需要进一步完善调控政策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在继续实施限购等政策的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对骗购、囤积多套住房者的政策措施,科学合理地推进并完善房产税试点。

  没有只赚不赔的市场,也没有只涨不跌的房价。重要的是,无论消费者,还是房地产商,以及地方政府,都应清晰理性地认识到这一点。对长期依赖于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只有及时摒弃“坐地生财”的短视发展观点,才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调控措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调控成果。

  ■ 相关新闻

  临沂、武汉等地

  出公积金“新政”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6月1日起,山东临沂市9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安徽蚌埠、江西南昌、湖北武汉等部分城市近期也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或提高贷款额度,或延长贷款年限等。

  在楼市调控下,这些“新政”是为了提振“刚需”,还是地方政府“托市”之举?为此,“新华视点”记者追踪采访。

  公积金“新政”

  意在提振“刚需”?

  近日,武汉市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内住房放宽贷款额度,最高可申请到八成贷款,只需支付两成首付。

  除武汉、临沂外,多个城市近期出台公积金“新政”。山东滨州市提高住房公积金抵押和信用贷款额度,贷款年限也由15年延长至20年。安徽蚌埠市规定,在市区购买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认为,近期一些地方出台公积金“新政”,意在刺激购房者的刚性需求,促使房地产市场供需得以平衡。

  鼓励公积金入市

  会“逆势”推高房价?

  尽管是为了提振“刚需”,但仍有不少人表示担忧。一些市民认为,近期多个城市公积金“新政”是在“曲线救市”,是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种变相松绑,这可能抬高房价,冲击当前来之不易的房地产调控成果。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根据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首套购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此房价不可能被推高。相反,住房公积金积极入市,可以刺激开发商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量,甚至为房价继续下行创造条件。

王晓亮

editor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