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2 07:02:00 我要评论
来源: 济南日报■乐事薯片、徐福记棉花糖等多种“限制食用零食”未明确提醒■10个孩子就有一个“小胖墩”,市民呼吁强制标注“限制级”文/图 本报记者 胡磊 实习生 邱美琴
“超市里零食那么多,到底哪些是可以给孩子吃的,哪些是对身体有害的?”近日,不少小学开始逐渐放暑假,喜欢吃零食的孩子们又开始“大快朵颐”,引发不少家长的担忧。
记者调查了解到,早在2007年,卫生部就曾编制出《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将孩子喜欢吃的零食分为可经常食用、适当食用和限制食用三个
级别,其中限制食用类零食每周最多吃一次。而这一点在零食包装上毫无体现,家长们对此也知之甚少。
●现状探访
众家长不知零食也有“限制级”
6月26日12:00许,记者在位于经四路的一家超市看到,两位10岁左右的女孩结伴而行,购物车里放着几包饼干和几包薯片,其中一位女孩告诉记者,同伴特别喜欢吃零食,薯片、饼干、果脯等都很喜欢。听到此话,另一位女孩忙不好意思地解释,现在她已经不怎么喜欢吃零食了,只是偶尔还有些馋。至于哪些零食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两位女孩都表示“不太清楚”。
一对年轻夫妇带着3岁大的女儿正在选购零食。孩子的父亲告诉记者,孩子喜欢吃零食,主要是薯片,为了不至于影响孩子的胃口,他们会“尽量避开饭点”。对于儿童零食也有“限制级”,孩子的妈妈显然很吃惊,并追问记者具体内容。
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儿子以前爱吃薯片,但因为“那东西含铅高,对孩子不好”,现在已经很少让孩子吃了。虽然如此,刘女士也对《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和“限制食用零食”一无所知。
27日,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儿子一直胃口不好,近来老用手去擦舌头,经医生诊断,孩子得了“地图舌”,是饮食不均衡造成的。她一想,可不是,孩子总喜欢在吃饭前吃薯片、饼干等零食,然后就不好好吃饭了。看着4岁大的儿子只有14公斤,只比邻居1岁大的女孩重2公斤,王女士决定狠下心给孩子“断零食”。
此外,在记者随即采访的多位家长中,不少人认为,“只要正规超市卖的都可以给孩子吃”,或者根据孩子喜好让其自主选择。
●记者调查
零食包装大都未标注“限制级”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卫生部就编制出《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将孩子喜欢吃的零食分为三个级别:第一类是可以经常食用的零食,包括有水果、纯鲜牛奶等。第二类是可以适当食用的零食,包括核桃仁、瓜子、栗子等坚果类食物,还有牛肉片、黑巧克力等。第三类称为“限制食用零食”。其中,“限制食用”类零食每周食用不得超过一次。“限制食用”类零食含糖高、脂肪多,包括有巧克力、冰激凌等奶油类食物,水果糖、果冻等果脯类食品,薯片、薯条等油炸食品,以及虾条、雪饼等膨化食品,另外还有话梅类食品。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发现,这些限制食用类零食的包装上并没有印制任何“限制食用”的提醒文字,让家长、孩子在选购这些零食时无从判断。
在乐购超市记者看到,零食区货架上陈列着大量各种品牌的薯片、薯条等各类商品,规模相当“壮观”,此外,一旁的格子里还摆放着多种糖果等食品。即便是午休时间,仍有不少家长、孩子围在零食区选购商品,半小时内就有十几人光顾。一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在各类零食中,薯片、薯条等膨化食品是最受青少年欢迎的,很多消费者经常一次性购买好几袋各种口味的薯片和薯条。
记者随机拿起一包“乐事黄瓜味马铃薯片”,发现在其包装上除了醒目的产品质量宣传语,还有厂址、配料、营养成分等信息,却没有任何关于“限制食用”之类的提醒字眼。随后,记者又仔细观察了一包“徐福记”牌酸奶味夹馅棉花糖,发现包装上同样没有类似提醒。记者观察了多种“限制食用”类零食,未发现一种带有相关提醒。
●隐患较多
10个孩子就有一个“小胖墩”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一名医生告诉记者,“限制食用”类零食很多都是膨化食品,为了让孩子们喜欢吃,这些食品里面添加了很多调味剂,比如香精、糖精、甜味素等,孩子长时间食用这种零食,会影响味觉,这就是大多数喜欢吃零食的孩子都挑食、不爱吃饭的原因。
另外,这类零食一般都含有高热量,孩子经常吃,很容易使脂肪在体内堆积而导致肥胖。据介绍,目前,全国中小学生超重比例为10.89%,肥胖率达到了7.64%,也就是说,平均每10个中小学生中就有一个小胖墩。这一现象的出现,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孩子吃了过多高热量、高脂肪的食品。更让人痛心疾首的是,如果孩子过量食用这类产品,就会造成糖尿病、高血脂、脂肪肝以及高血压等疾病。
业内人士介绍,《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的针对群体是3至17岁的孩子,并且明确列出了水果、不加糖的鲜榨橙汁、纯鲜牛奶等可以经常食用的零食。但即使是“可经常食用”和“适当食用”类的零食,也应讲究吃的“方法”。因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很多的热量,饭量比较小的孩子可以在两餐之间适量的补充热量,但对已经有发胖迹象的孩子,尽量不要养成吃零食的习惯。特别注意的是,3岁到5岁的孩子,睡觉前半小时避免吃零食;6岁到12岁的孩
子,每天吃零食不超过3次,吃零食的时间不要距离正餐太近,并且避免在玩耍时吃零食;13岁到17岁的孩子,选择和购买有益健康的零食,每天食用次数不能太频繁。
●市民呼吁
应强制要求标注“限制级”
在得知零食也有分级后,一位正在为孩子挑选零食的家长认为,“最好能在包装上标出来”,不然根本无从判断。市民贾先生也表示,每次给孩子买零食都很“纠结”,只是听说有的零食对孩子身体不好,但市面上的零食种类实在太多了,不知道究竟什么样的不能给孩子吃。另一位市民称,“限制级”的零食也应该像香烟一样,在包装上标明一下,给消费者一个辨别和选择的依据。
有专家认为,零食分级是关系到少年儿童整体体质的头等大事。目前,《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只是卫生部门的一个指导性意见,能在一定程度上对零食的生产企业起到警示的作用,但,企业毕竟是以盈利为目的,在包装上印制相关提醒,可能会影响其销量,因此,仅靠企业“自觉”基本是不现实的。该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出台硬性规定,像香烟盒上印制“吸烟有害健康”一样,强制企业将零食所属等级印在外包装上,使零食分级制度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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