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二审今天开庭,将择日宣判

2017-05-27 20:2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樊思思

  大众网济南5月27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上诉案。庭审的重点集中在针对原审判决提出异议的事实和证据,以及二审期间各方提交的新证据。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本次庭审中,检察员提交了23份新证据,于欢辩护人提交了3份新证据。

  上午8时30分许,审判长宣布开庭。原审被告人于欢到庭。据介绍,二审合议庭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吴靖、审判员刘振会、王文兴组成,吴靖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姚颖博、张坤担任法庭记录。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琳、扈小刚、李文杰出庭履行职务。

  审判长介绍了庭前会议和本次庭审的重点。审判员宣读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法庭调查中,于欢首先陈述上诉理由。随后,辩护人、检察员、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就案发当天情况向于欢发问、讯问,问题集中在催债人如何与于欢发生冲突、民警到达前后的情况、于欢如何持刀刺向催债人等细节上。于欢逐一作出回答。

  上午11时许,合议庭经研究决定,通知证人苏银霞(于欢之母)、杜建岗(司机、杜志浩邻居)出庭作证。二人就与案件相关的诸多细节,以及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作证。

  下午,庭审进行到备受关注的出示证据环节。于欢辩护人当庭宣读、出示了3条新证据。接着,检察员根据案件事实分七部分进行了举证,除当庭展示经一审庭审质证、采信的原有证据外,还提交了二审期间收集的23条新证据。针对这些证据,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受害人及其诉讼诉讼代理人分别进行质证,检察员当庭进行了答辩。

  随后,审判长宣布,对原审判决确认的证据及辩护人、检察员宣读、出示的新证据,各方均已发表了意见。法庭已经听清楚并记录在案。以上证据是否合法有效,合议庭评议后将在裁判文书中予以确认。

  目前,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庭审已经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山东高院在二审庭审中采取的直播方式引发网友一片好评,多条直播内容被转发、点赞过千,有的单条直播内容下就有1万多条网友评论、近2万点赞。有网友称为了看直播,特意推迟了约会;有网友在直播内容下感慨“简直像追美剧一样刺激”;网友@腾讯网友说,“法院庭审有图有视频,真正体现了公开公正”。

  网友@-感觉说,“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的审理的,让我们拭目以待!”(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樊思思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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