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份“律师调查令” 当“赏金猎人”查老赖最高得20万

2017-09-08 08:10:00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陈彤彤

  早在去年2月份,本报就刊文《事主出钱找“眼线”悬赏执行可以有!》一稿,介绍了全国多地推出悬赏执行的新举措。7日,历城区法院成为济南法院中最先“吃螃蟹”的,不仅在济首推有保险公司参与、赏金额最高达20万的悬赏执行,还在济南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邀请法律共同体中的律师群体参与执行工作,协助其获得调查权。如果有市民感兴趣,可以当“赏金猎人”一起查老赖。

  申请人需出赏金的10%购买“悬赏保险”

  7日下午,历城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历城分公司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在济南法院首推有保险公司参与的悬赏执行,引入商业机制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

  在很多被执行的案件中,老赖下落成谜,其是否有可执行的财产,也成为能否得以执行到位的关键点。而悬赏执行的实施,就是让普通市民也有机会成为“赏金猎人”,从而协助法院获知老赖的下落。“赏金猎人”是完成雇主的既定目标以获得酬劳的一群人的统称,有同名影视剧。

  “申请人仅需要拿出悬赏金额10%的钱向保险公司购买‘悬赏保险’,‘老赖’被举报后奖金由保险公司买单。”历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克成介绍。举例来说,申请执行人拿5000元购买“悬赏保险”,举报人提供了关于老赖的有效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后,保险公司将支付举报人5万元悬赏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历城分公司经理王耀东介绍,“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1年。悬赏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其他具体情况按照双方协议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该保险规定,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举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均不可获得赏金。

  法院执行有了律师“外援”

  7日下午,历城法院也签发了首张律师调查令。“昨天申请的调查令,今天就拿到了。”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敏介绍,借助这份调查令,她可以就其中授权事项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这也是济南两级法院首次签发律师调查令,从法律共同体中引入“外援”,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

  据介绍,律师调查令是法院签发的一种正式法律文书,律师持该调查令可代行法官进行财产调查的权利,各相关部门和个人均应予以协助,法院与律师调查相结合将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当天,针对解决“执行难”,历城法院还公开做出两项承诺:立案后30日内将网络财产查控情况书面告知申请人,执行款到账后30日内向申请人执行过付。

  悬赏执行流程大致分五步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

  ●法院审查后,同意申请执行人悬赏申请;

  ●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购买执行悬赏保险;

  ●法院通过各媒体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

    ●在一年保险期内,举报人举报信息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举报人可获得悬赏奖金。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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