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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10·13”重大拐卖儿童案被侦破(图)

2006-11-07 15:32:00    作者:   来源:SRC-5352  

             民警和小午在回家的车上。

          群众敲锣打鼓庆祝小午获救。  
  已有3个女儿的李某夫妇一心想要个男孩,曾经被判刑入狱的张某听说后便主动“揽活儿”,并伙同他人骑摩托车在路边盗抢儿童,一次不行两次。3岁男童小午在大街上公然被抢,当地掀起轩然大波。聊城警方展开地毯式摸排,经过18个昼夜的连续奋战,终于在茫茫人海中将小午救回。

  
  ■案发
  三岁男童
  大街上被抢
  10月13日晚8时许,家住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三里铺60多岁的刘海洲老汉像往常一样骑脚蹬三轮车拉着外孙女和3岁的小孙子小午(化名)回家,当行至恒昌商业街与振兴路交叉路口时,突然蹿出两名合骑一辆摩托车的青年男子。他们趁刘老汉不备,快速将小午从三轮车上抢走。懂事的外孙女见状大喊了起来,然而,等刘海洲老人回头观看时,两名男子早已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歹徒公然在闹市区抢夺年幼孩子,在聊城立即掀起轩然大波。“小午的爷爷自杀了!”“小午的妈妈疯了!”“小午被杀害了……”一时间,关于这起案件的各种流言四起,闹得人心惶惶,甚至有的家长专门请人看管孩子,不敢让老人带着孩子上街,更不敢让孩子单独出门玩耍。
  专案指挥部经多方论证,迅速认定这是一起拐卖儿童案,并推断孩子很可能已被当夜卖出。


  ■出击
  地毯式搜索
  摸到线索
  由于案件发生在晚上,目击证人少,有价值的线索几乎没有,案件侦破难度极大。指挥部随后制定了“以东昌府区为中心,查找犯罪嫌疑人;以全市为中心,辐射周边省市,查找被拐卖儿童”的工作方向,全市公安民警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对村庄、社区、企事业单位、宾馆、出租屋等场所展开地毯式搜索。全市参战民警打破地域界限,打破警种分工,克服案件侦破中的种种困难,走街串巷,马不停蹄地开展排查工作。
  案件终于出现转机。10月30日,东阿县公安局经过深入细致的摸排,摸到一条重要线索:顾官屯乡某村的周某某几天前曾参与买过一个男孩。


  ■收获
  顺藤摸瓜
  抓获一嫌犯
  31日凌晨1时,东阿县公安局会同专案组民警火速赶到了东阿县顾官屯乡,对涉案人员周某某实施了抓捕,正在睡梦中的周某某怎么也没想到办案民警会出现在他的面前,乖乘地束手就擒。
  作为盗抢案件介绍人的周某某很快供述了顾官屯乡某村的张某和刘某盗抢、拐卖小午的作案过程。
  根据周某某的供述,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地连夜返回东阿到张某住处展开抓捕行动。可是当办案民警翻墙入院进入张某家时,搜遍了所有的地方也没有张某的身影。难道张某已闻风而逃或藏身别处?
  办案民警对张某家人进行了询问,讲明了案件的性质,责令他们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抓获张某等人。在办案民警的极力劝说下,其家人终于打消了顾虑,丢掉了幻想,向警方提供了张某在东昌府区、茌平一带活动的情况。
  凌晨3点,参战民警实施了集中搜捕行动。直到第二天上午,办案民警终于在聊城城区一汽车修理厂将张某和他的夏利车查获。
  审讯工作随后进行。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张某不得不低头认罪,交代了伙同刘某盗抢拐卖孩子的犯罪过程。案情基本明朗,小午已被买主带到青岛,另一名嫌犯刘某仍逍遥法外。如何将小午安全解救,将刘某抓捕归案,成为本案的关键。


  ■喜讯
  茫茫人海中
  救出男童
  10月31日早7时,办案人员火速赶往青岛,踏上了解救小午的征程。中午时分,办案民警抵达青岛。茫茫人海,买主藏在哪里?小午又在何方?办案民警犯难了。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买小午的一对夫妇名叫李某和肖某,在青岛从事搬运工作。解救小组根据这一线索,立即查遍了市区所有的搬运公司,但没有发现李某夫妇的下落。
  解救工作一时搁浅。下午1时许,办案民警摸到一条可靠线索:李某夫妇和小午住在青岛某铁路货运站内。办案民警迅速到达货运站,将李某抓获,却没有发现小午。办案民警的心再次悬了起来。经过一番紧张较量和耐心劝说,李某终于同意将小午交给警方。然而当办案民警跟着李某去接小午时,却又扑了空。原来,小午已被李某之妻藏了起来。
  办案民警再次做李某的思想工作,让其妻交出小午。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夫妇被迫交出了小午。终于看到了活泼可爱的小午,历经18个惊心动魄的昼夜,办案民警们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与此同时,另一路办案民警也传来捷报,嫌犯刘某在滨州博兴县一出租房内被缉拿归案。


  ■真相
  歹徒为钱财
  两次抢小孩
  随着案犯的全部落网,整个案情大白于天下。
  现年23岁的张某,系东阿县顾官屯乡人,一向不务正业的他几年前曾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为非作歹。9月份的一天,张某在与熟人周某某闲谈中,得知本乡的李某夫妇有3个女孩,很想要个男孩,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某认为发财的机会来了,便主动找到李某提出为其弄个男孩,并收取了李某的4000元定金。
  收取定金后,张某便开始了实施犯罪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他找到在东阿打工的好友刘某(吉林省双辽市人),把抢男孩弄钱的想法说出来,当时刘没有答应,然而没过几天,手头拮据的刘某就主动找上门来,表示愿意和他一起干。之后,两人进行了精心的策划和准备,弄了一辆没有牌照的红色摩托车,购买了电击器等作案工具,开始了罪恶的行动。
  10月5日,他们先是在聊城长途汽车站附近租了一处民房,作为落脚地点,然后骑摩托车四处寻找作案目标。
  10月12日傍晚,正在聊城开发区一公路上寻找作案目标的张某、刘某发现一青年妇女带着一男孩,二人大为开心,这不正是几天来苦苦寻找的目标吗?于是,他们骑着摩托车远远地跟在后面伺机下手。大约跟了500多米后,二人见四周无人,便猛加油门,快速来到母子俩跟前,刘某跳下车来用电击器击倒妇女,伸手就抢孩子。这位妇女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晕了,她没来得及多想,只是死死抱住孩子,不论刘某怎样用电击器击打她,她始终不松手,并大声呼救。此时正在不远处浇地的村民听到呼救声,迅速扛着铁锨跑了过来,张、刘二人见情况不妙,只好逃离现场。
  初次抢夺小孩没有成功,并没有让他们死心,相反,由于买主的不断催促反而加快了他们抢夺孩子的步伐。13日傍晚,张、刘二人骑摩托车在聊城振兴路寻找目标时,将小午成功抢走。
  得手后,二人连夜赶到东阿,将年仅3岁半的小男孩交到了李某夫妇和介绍人周某某手中,又得赃款8000元。李某夫妇得到小午后没敢在东阿县停留,随即租车赶到济南,接着又于14日上午带着小午来到了李某在青岛打工的地方,隐姓埋名匿藏起来,以为过一段时间就没有事了,可没想到还是落了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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