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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袖里藏刀刺女友数下 因故意杀人罪获刑3年

2010-10-20 16:3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相恋6年的女友提出分手,难以接受的赵某将一把单刃刀绑在左手臂上,到女友的单位找其“谈谈”,结果言语不和,赵某挥刀对女友的腰部、颈部连刺数下,导致其女友创口长度累计15厘米以上,构成轻伤。近日,崂山法院一审判处赵某犯故意杀人罪,处3年有期徒刑。
    半岛都市报10月19日讯(记者 郑天钟 通讯员 叶达) 相恋6年的女友提出分手,难以接受的赵某将一把单刃刀绑在左手臂上,到女友的单位找其“谈谈”,结果言语不和,赵某挥刀对女友的腰部、颈部连刺数下,导致其女友创口长度累计15厘米以上,构成轻伤。近日,崂山法院一审判处赵某犯故意杀人罪,处3年有期徒刑。
 
    臂绑尖刀找女友“谈话”

    小伙赵某与其女友程某都是莱西人,两人通过网络结识,已谈了6年的恋爱,在恋爱过程中,两人多次发生争吵,但分分合合总算坚持了下来。今年6月初,程某再次提出分手,其理由是赵某在莱西老家工作,而她则在崂山区务工,相隔两地。对此赵某很难接受,6月12日上午10时,他将一把单刃尖刀绑在左小臂处,然后来到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某饭店找在此工作的女友程某“谈谈”,两人在一楼厨房的走廊谈了一会儿后便激烈地吵了起来,突然赵某抽出尖刀向女友腰部与颈部连续捅了过去。

    高喊“杀了她我再自杀”

    赵某下手的时候,饭店经理何先生正好听到声音出来看看,据何先生介绍,他刚到现场就瞧见赵某向程某颈部猛刺了一刀,便马上冲了过去 ,赵某还要再刺的时候,被他紧紧抓住了手腕,这时其他工作人员也冲了过来,把程某送往医院治疗,随后他费了好大劲才把刀夺下来。何先生说,他夺下刀后便质问赵某“你杀人,岂不是也要死”,而赵某激动地表示,“我杀了她,我再自杀”。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赵某抓获。

    经法医鉴定 ,程某的右腰部、左肩部、左上臂、左手背、左大腿、右后颈处均有“肢体刀刺伤”,创口长度累计达15厘米以上,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要求更改罪名未被采纳

    近日,崂山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颇受关注的“刀刺女友案”。在庭审现场,公诉人员指控赵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而赵某的辩护律师则表示,其对犯罪事实无意见,但赵某的行为性质应为故意伤害 ,建议在三年以下判处刑罚,并适用缓刑。另外,辩护律师还当庭提交了收条及求情信各一份。原来,赵某已一次性赔偿给程某5.5万元,而程某也请求法院对赵某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提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犯罪的辩解、辩护意见”,经查,赵某身怀利刃前往被害人处,言语不和即拔刀捅刺被害人,综合其捅刺的刀数、部位、力度和被害人伤情,显见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另外,赵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就此,崂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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