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6 09:09:00 我要评论
任腾霄席敏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11日专电题:“高速”之下问题不断 楼市尚需更多“事后监管”?
新华社记者任腾霄 席敏
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份,我国住房市场依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其中,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52037万平方米,增长13.6%。楼市高速发展之下却问题不断,近期频发的新建住房质量纠纷、物业服务纠纷让百姓感叹,新房质量、物业配套何时能跟上建设的步伐?
专家认为,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应以牺牲安全、忽略住户感受为代价。应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公司的监管,将住户感受作为一种指标纳入开发商市场准入门槛,促进行业内诚信自律机制的建立。
新房质量物业纠纷成新业主烦恼
8日,在济南东部一处知名楼盘,刚搬进这个新建小区的王新和十几位邻居一起找到物业公司反映房屋出现墙皮脱落、裂缝等问题。此前,王新已就这些问题和开发商交涉多次,但对方均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在王新家记者看到,门框四周有明显裂纹,局部墙皮已脱落,卫生间窗台上的瓷砖是歪斜的。在这个楼盘的网络论坛上,网名“wkkwkk”的业主留言道:“安灯的师傅说在11号楼安灯的时候,电钻一下就打到楼板里了,从里面拽出了一大团塑料袋,严重的结构安全隐患啊!”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屋质量、物业服务纠纷呈多发态势。令人担忧的不仅是住房质量,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物业服务也被广为诟病。
2010年6月,济南市伟东新都小区的7名业主被小区物业公司分别告上法院,理由是拖欠物业费。家住伟东新都小区的王先生说,当时小区共有近千名业主未交纳物业费,原因是认为小区公共设施不健全,同时对物业公司管理和服务措施不满。
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认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提供的住房和物业服务并不是完全可以用细化标准衡量,发生在买卖双方之间的矛盾较为普遍且纠结不清,这种纠纷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
服务为何总跟不上建设步伐?
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31873亿元,同比增长33.6%。其中,住宅投资22789亿元,增长36.4%。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52037万平方米,增长13.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2.9%。
在政府部门连续出台的多项措施调控下,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渐恢复理性发展。但这其中暴露出来的房屋质量安全和物业服务缺陷问题仍不容忽视。
张卫国认为,由于国内一二线城市房价在多轮地产调控后仍然居高不下,而三线城市也出现了涨价势头,一些城市居民对开发商颇有怨言。“一旦发现自己巨资购买的住房出现质量问题,所接受的物业服务达不到心理预期,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的矛盾将会更加激化,从而也加剧了房地产行业的诚信危机。”
济南市民张磊说,住房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大多数购房者均是这个市场的门外汉,即便是拿到了一些检验报告,并实地观察建房过程,也很难找出存在的问题。
一些专家认为,房地产质量纠纷频发与我国目前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山东师范大学房地产经营管理系主任程道平说:“在施工方面开发商为节省成本,选择施工资质低的施工单位,一些楼盘建设存在多次转包,实际施工由施工能力较差的单位完成,导致偷工减料行为。而在监理和竣工验收方面,目前的验收备案制度没有切实起到应有的作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楼盘也能验收合格,一些地方的规划、环保、消防等验收机构并未履行好职责。”
程道平认为,物业服务是现在房地产市场利润相对较低的一个环节,也是业主打交道最多的一个环节。“一方面业主希望以最低的价格购买到最好的服务,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希望以简单省事的服务换取较高的利润。业主和物业公司在这种矛盾中不断博弈,直至矛盾严重激化。”
房地产市场需要更多“事后监管”
目前,已经有一些地方政府开始重视房地产市场发展与后期服务之间的衔接问题。但专家认为,住房质量和物业服务纠纷频出与部分企业自身不重视品牌建设有很大的关系。一些小区往往在名称上被刻意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区分开,楼盘质量、物业服务水平与企业品牌形象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造成这些企业忽视对房屋交付后的质量保障和服务跟进。
因此,加大对这些企业的“事后监管”,并将之与企业品牌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形成提升品牌信誉的内生动力。
李铁岗认为,缺乏透明性是房地产质量和物业服务纠纷频发的原因之一,在这方面购房者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信息不对称。“应该及时公布开发商、物业公司与新建小区的信息,让市场自发去监管他们的行为。”
此外,购房者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三方之间的信任感难以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交流渠道和良好的互动机制对化解房地产纠纷至关重要。
程道平等专家建议,可以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物业公司进行信誉度或纠纷率进行排行,并将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公众监督的方式促进这些企业提高自身服务水平,从而更加重视品牌建设。
同时,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物业公司的监管,促进行业内诚信自律机制的建立,如在进行土地招拍挂时,将房地产企业的信誉纳入综合考量等作为市场准入的一道门槛,并用更多“事后监管”的举措规范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行为。(完)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