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山东 > 往事·发现

浩然英气怆乾坤——纪念“五卅”烈士尹景伊

2010-05-26 09:1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尹景伊
五卅惨案发生后民众集会游行
五卅运动爆发时上海总工会的游行队伍
    □ 尹德夙

    震惊中外的“五卅”反帝爱国运动,在历史的长河中已经流过整整85年。在这场伟大的运动中,有一位高擎反帝大旗冲在最前面,面对帝国主义枪口临危不惧、英勇斗争、壮烈牺牲的烈士,他就是当时同济大学学生、共青团青岛地委书记尹景伊。

    少年英才  志存高远

    尹景伊,字希农,日照县(现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张家廒头村人,与国民党元老丁惟汾同乡。1905 年生于上海,母亲谷氏是上海人。因父母早丧,十岁后随兄嫂生活。

    尹景伊小时即聪颖过人,喜好读书,不苟言谈;又性情刚直,嫉恶如仇,颇具反抗精神。其父临终曾嘱其学习经商,但他志向不在经商,坚持读书求学。

    幼时家里为尹景伊包办订了婚约,17岁时族人要他拜堂成亲,他坚决不同意,毅然离家,投奔兄长来到上海,继而考入同济大学机师科,又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取官费津贴。自此“一力求学,习科学锐进,考试成绩屡列等最优”。20岁时,女方家中又催其回乡完婚,他在给家兄的信中说:“弟正在求学时期,断不许有家室之累。且国势阽危,大难将至,救死起衰,责在青年,何便早图唱随之乐?弟已打破乡土家族观念,此身无累,将来能为社会做一点事业,亦正不负此生,岂可遂议婚娶?”尹景伊赤诚之心早已予国予民。

    追求真理  献身革命

    此时,丁君羊(丁基石)也在同济大学读书,与尹景伊既是同学又是同乡,关系很好。丁君羊系丁惟汾之侄,是同济大学第一个共青团员,后成为中共山东党组织的负责人之一。丁君羊把尹景伊介绍给邓中夏和恽代英。在邓中夏、恽代英的引导帮助下,尹景伊很快成长起来。1924年,尹景伊由邓中夏、恽代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他和袁文彬等人一起恢复建立了同济大学学生会,并成为主要负责人之一。

    同济大学是德国人开办的学校,尹景伊向洋人的特权进行了勇敢的挑战。当时同济大学放电影,按惯例前几排最好的座位要留给洋人坐。有一次尹景伊见来的人比较多,比较挤,就鼓动大家占了洋人的位置。德国教务长贝伦兹入场后大发雷霆,要把学生赶出去,并质问是谁带的头。尹景伊愤然而起,直认不讳,与贝伦兹高声辩论,接着他带领在场的所有中国学生一起退出礼堂,以此对洋人的霸权行径表示最强烈的抗议。尹景伊牺牲后,贝伦兹曾在当年岁末的校刊撰文中对其表示敬意,说“ (尹景伊)有难得的骨气和胆量”。

    尹景伊学习十分刻苦,学习成绩屡列最优。后来由于做大量社会工作,学习成绩有所下降。他在家书中曰:“兄视此次考试分数,当觉稍逊从前。不知此学期弟多做课外事,故不能不稍废所学。弟以国是日非,良用尤伤,勤读亦为国耳,国亡则读何益!不如即于读时,早留意国事,旦夕可用也……。”1924 年,王尽美、邓恩铭在四方机厂从事革命宣传发动,组建党团,工人运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尹景伊利用暑假来到四方机车厂投入工人运动。整个暑假,他“逐日往与工人操作,晨出暮归,虽酷热不辍。”四方机车厂的实践,使尹景伊与工人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进一步认识到知识分子与工人群众结合的意义。他常告诫自己,要“打破感情的结合,养成耐劳的习惯。”“痛戒狡猾的毛病,力除智识阶级大学生的恶习。”等等。他和学校实习工厂及学校邻近的中国铁工厂、永安纱厂的工人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1925 年春,党组织决定让即将毕业的尹景伊提前离开学校,回到山东开展工作,担任共青团青岛地委书记。

    为国捐躯  视死如归

    1925年5月15日,上海发生了日本纱厂资本家枪杀中国工人、共产党员顾正红并打伤十余名工人的流血事件,上海工人举行了大规模的罢工示威,抗议帝国主义屠杀中国工人的暴行。为了扩大罢工影响,中共中央28日夜在上海紧急召开会议,通过了《扩大反帝运动和组织“五卅”大示威》的决议,决定在5月30 日举行全市性的反帝示威游行,把活动发展成反对帝国主义的政治斗争。根据这一决议,恽代英以国民党上海执行部的名义召集会议作出部署,上海学联副主席梅电龙和上海大学学生会负责人何秉彝到同济大学传达了会议精神,要求立即动员全校学生参加“五卅”大示威。此时,尹景伊已做好去青岛的准备,尚未动身,又积极地投身到“五卅”大示威的斗争中。他分别和蕴藻浜中国铁工厂及张华浜火车头修理厂的工人们联系,约定一起到南京路市中心去讲演、示威,声援罢工。同济学生会29 日晚7时召开全校学生紧急大会,尹景伊在大会上作了慷慨激昂的发言,号召学生们参加游行示威,声援罢工。全体学生群情激奋,尹景伊随即提议筹募款项,当场组成了募捐委员会,许多同学把随身带的现款全部献出。大会决定第二天(5月30日)上午出发参加反帝大示威。尹景伊被推选为示威游行大队副大队长。

    5月30日上午8点,尹景伊率领着由蕴藻浜中国铁工厂工人和同济学生联合组成的游行大队,从淞沪铁路乘小火车南行,到达天通庵车站,和张华浜火车头修理厂的队伍汇合后,一路上挥动着彩色小旗,高呼口号,向浙江路南京路口行进。到达永安公司门前,尹景伊开始向围聚在马路上的人群进行演讲。他悲愤地讲述着日本资本家枪杀工人顾正红的经过,唤起民众起来反对帝国主义的暴行,为顾正红报仇,支援罢工。下午 1时许,大队联络员赶来报告说,兄弟学校有不少示威演讲的学生被巡捕抓走了,仅关押在老闸捕房的就有 100多人。尹景伊随即率领游行队伍跨进南京路,这时南京路上已是人山人海。

    示威队伍边走边高呼口号,向老闸捕房冲去。尹景伊站在队伍前列,高声质问:“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演讲,究竟犯了什么罪?”双方相持到下午4时许,捕房坚持不放被捕学生。示威人群愤怒到了极点,高呼“立即释放被捕学生!”“打倒帝国主义!”穷凶极恶的捕头爱活逊竟悍然下令向手无寸铁的人群开枪。尹景伊此时已报牺牲决心,义无反顾,同学陈宝骢受伤倒地,他抢步上前为其救护,巡捕向他瞄准开枪,子弹击中背部,后入前出,贯穿肺部,血流如注。尹景伊仆倒在地,但口中犹在高呼:“打倒帝国主义!”……尹景伊以21岁的年轻生命,实践了他“宁为牲牺而死,不为失败而生”的铮铮誓言。

    尹景伊 1978年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同济大学在校园内为尹景伊建了塑像和事迹壁刻,作为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 2001 年尹景伊的英勇事迹被收录中共中央党史委编纂的《中国共产党英烈大典》。
 
    五卅惨案的影响
 
    □张旗 整理

    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6月1日北京外交部向驻京公使团领袖意国公使提出抗议。6月4日公使团复函竟婉拒中国之抗议,认为上海租界当局已很宽大,于是北京外交部于当日再提第二次抗议。6月6日公使团答复仍不着边际,北京外交部再于6月 11日提第三次抗议。最后将此案作为地方事件处理,即在上海谈判,北京政府乃派专使蔡廷干、郑谦、曾宗鉴南下,英日等国亦派委员六人至上海。双方在上海一共开了三次会议,六国委员最后竟拒绝继续谈判,于是谈判中断,交涉移北京进行。

    五卅惨案的消息迅速传遍全国,各大中城市纷纷罢工罢课,声援上海人民的反帝斗争,从而形成了更大规模的五卅反帝爱国运动。但英国仍继续使用武力压迫政策,6月11日汉口惨案发生,6月13日九江冲突发生,6月23日沙基惨案发生,7月2日重庆惨案发生,7月31日南京惨案发生。其中最严重的冲突为广州发生的沙基惨案。自五卅惨案、汉口惨案相继发生后,6月21日香港与广州沙面之华工同时总罢工,香港重要事业多呈停顿状态。香港及沙面的英人且作军事准备,以图压制。6月23日广州各界7万余人在广州政府领导下为沪、汉死难烈士开追悼会,当场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为解决惨案之根本办法。会后举行大游行,工商各界在先,学生及黄埔军校学生随后,于下午3时行抵沙基对岸,当时英兵方严阵以待,遽向群众射击,同时停泊在白鹅滩的英兵舰也发炮助威,当场死伤军民二百余人,惨祸之烈,过于沪汉。

    但与此同时,在帝国主义和买办资产阶级威胁利诱下,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动摇。6月26日,上海商界停止罢市,破坏了反帝统一战线。工人罢工坚持了3个多月。中国共产党和总工会为了保存力量和巩固已有的胜利,决定停止总同盟罢工,到八九月间各业工人逐渐复工。

    最后,上海公共租界仅将总巡麦高云、捕头爱活逊免职,中国收回了上海会审公廨。而顾正红案由上海交涉员与上海日本领事谈判,至8月12日始行解决,由日本纱厂与工人订立条件六款,附件三款,包括赔偿工人损失费1万元,补助罢工损失费10万元,日人入厂不准携带武器,不得无故开除工人,提高工资等。

    五卅运动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对中华民族的觉醒和国民革命运动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大大提高了中国人民的觉悟,揭开了大革命高潮的序幕。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五卅运动的斗争中受到很大锻炼,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干部,党组织也得到极大发展,在斗争实践中总结了宝贵的经验,为以后党领导大规模的群众斗争奠定了基础。
 
王琳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Baidu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