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30 10:03:00 我要评论
来源:潍坊新闻网
益菌堂内,一名工作人员正在向一位老人介绍产品。
这就是“炎黄益生液”。
潍坊新闻网7月30日讯 “一家经营‘炎黄益生液’保健品的公司,竟大肆宣传产品有增强细胞免疫力,抑制肿瘤的功能,这个品牌以前因为虚假宣传曾被有关部门查处过,现在在潍坊又卖上了,消费者都是老年人。”7月29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在城区胜利东街与潍州路交叉路口东侧路南新开了一家销售保健品的门店,店名叫益菌堂,所卖的保健品“炎黄益生液”继续宣传有抑制肿瘤等治疗作用。当日上午,记者跟随奎文工商分局东关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来到这家益菌堂调查,发现问题不少。
现场探访 “炎黄益生液”还有忽悠老人的嫌疑
通过查询,“炎黄益生液”早在2005年就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违法宣传治疗肿瘤的作用查处,并在网站上进行了通报。对此益菌堂经理王彦中表示,广播节目中对产品的宣传绝对没宣传药品疗效,就是按保健品卖。而在益生液瓶身上的保健作用一栏上却明确标有“免疫调节,抑制肿瘤”两项功能。
7月29日上午10时许,奎文工商分局东关工商所所长张清华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发现,这家名为“炎黄益生液”的保健品由河南省思达微生态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早在2005年就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违法宣传治疗肿瘤的作用查处,并在网站上进行了通报。
随即,记者跟随东关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来到益菌堂。店堂的一层不到40平方米的房间里,门口正对面“益菌一生,健康一生”的宣传标语很显眼,墙壁上挂满了解释人体微生态等的宣传文字,有工作人员正在向几位老年人介绍产品。
执法人员要求门店出示营业执照,益菌堂经理王彦中说,营业执照正本刚送到工商局审核,现在只有复印件,只见这家销售“炎黄益生液”的公司全称是“益菌堂食品专卖店”,经营范围是“零售预包装食品”。记者看到这个名为“炎黄益生液”的保健品摆在一个白色的的盒子里,类似于10瓶小瓶输液,瓶上明确标注着本产品有巨噬细胞吞噬功能的作用,在保健作用一栏上标有“免疫调节,抑制肿瘤”两项功能,在注意事项一栏上却写着“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作用”和“本品为活菌保健食品”的字样。而且整个瓶身上只有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和有效期两栏上都是空白。随后记者拨打了生产厂家“开封市润帮九九保健食品厂”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执法人员在柜台上找出了一堆宣传资料,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成功案例”,患者多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包括姓名,年龄,电话,病情等信息都非常详细。记者看到,大部分患者都是通过名叫“益菌堂健康科普论坛”的广播节目了解到这个产品,一位所谓的张浩源教授在公司开业前就对炎黄益生液的功能进行讲解,宣称产品主治肠炎,便秘等老年人常患的疾病。“有没有张教授的身份证明,怎么联系?”对于执法人员的疑问,王经理回答不清楚。执法人员要求王经理出示药品广告所需的审查手续时,王经理说:“我们就是拿钱做广告,我们绝对没宣传药品疗效,我们就是按保健品卖。”
工商检查 “益菌堂食品专卖店”涉嫌两项违规
执法人员初步检查后,益菌堂涉嫌两项违规,宣传保健品有医药疗效,这是有关法规所不允许的;保健品要发布广告,首先要取得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然后要在工商部门备案,这些都没有。遂对部分产品暂时扣押,准备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益菌堂在经营过程中,宣传保健产品有医药疗效,这是不允许的,另外,保健品要发布广告,首先要取得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然后要在工商部门备案,这些都没有。经初步检查,益菌堂这两项涉嫌违规。”张清华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执法人员暂时扣押了部分“炎黄益生液”,准备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还向记者介绍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必须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广告中的保健功能、有效成分、适宜人群等必须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能任意改变,误导消费者。另外,发布食品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广告包括普通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新资源食品广告和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保健食品不得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的批准文号应当在其广告中同时发布。
记者从益菌堂保留的病例宣传材料中试着拨打了几个电话,对方不是外地的居民讲话听不懂,就是不接电话。
执法人员 揭露保健品经营中惯用的忽悠手段
近年来,虚假的,夸大的保健品违法广告并不少见,从“降伏癌症”到“治疗乙肝”,从“每天都能掉三斤肉”到“一周能长10厘米”,天花乱坠。这正是迎合了一些消费者把保健品当药品和“求愈心切”的心理,而其中防范、辨别能力较差的老年人往往最容易被忽悠上当。
记者现场采访了正在咨询产品的今年76岁的张大爷,老人有便秘,拉稀,排泄不畅的症状很多年了,从张教授的讲座中了解到“炎黄益生液”这个产品,对自己的病情能有所帮助,而且没有副作用。就以每瓶65元的价格购买,并已经服用了十几瓶。“我们从没有宣传过药物作用,就是请了个教授来帮忙讲解一下,因为听我们广告的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张教授比较专业,说的比较清楚些。”一位工作人员解释。
执法人员介绍说,这些虚假的、夸大宣传的保健品食品给消费者,主要给中老年消费者带来了两大危害:浪费钱财却起不到应有的保健作用;对宣传的治疗作用盲目轻信,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期。而且这些广告的违法行为包括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明示或是暗示具有其治疗作用或者是借助宣传包含的某些成分的作用。广大消费者应该认识到,保健品是食品,没有预防或者治疗的作用,消费者把保健食品当做药品已经成为普遍的消费心理,保健品公司正是利用一些人“求愈心切”的心理,而且面向的主要人群是防范、辨别能力较差的老年人。
执法人员还揭露保健品经营惯用的忽悠手段:销售人员通过一些途径获得老年人的手机或电话,预备好大量的成功案例,但其实案例中患者的信息、电话,都是保健品公司花钱雇人来事先商定好的。再打电话邀请老年人参加活动,并称参加者可免费获得保健品。活动当天,邀请老年人成为某会员,并称会员不仅能免费得到保健品,还可以享受某种会员待遇。老年人成为会员后,就让老年人交钱试用保健品,过一段时间,销售人员再打电话给老年人,称搞活动免费体检,老年人肯定被检出毛病,遂让老年人买产品,并承诺如果无效可以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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