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亮以为事情到此就算结束了,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两份合同,在上面写下了做的广告版式和金额,以及渔业公司的地址电话等等,然后把两份合同递给符总让他过目并签字。符总接过合同只简单看了一眼,就把合同放到了办公桌上,显然并不急于签字,他又和郭副总说起话来。郭副总对许亮说,合同留下来,他们还要再研究一下,另外,许科长什么时候能安排符总和主任见面呢?许亮立刻明白了他们的意思:他们想先见主任后签合同。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没想到这头老河马还挺有心眼儿呢。许亮说,他会尽快安排符总和主任见面的,这没有问题,不过他希望他们现在最好就把合同给签了,这样他回去也好向领导——也就是主任交差,因为主任非常关心这份杂志,这份杂志正是他亲自倡议办起来的,他常说,海南的根本问题就是文化和教育的问题,他是省里领导中最关心文化和教育的……现在如果他们不签合同,他回去也就不太好跟主任说了,安排见面的事难度就更大了。总之,许亮强烈地暗示,必需先签合同后见主任,否则就一切免谈了。假如符总和郭副总稍有头脑的话,不难从许亮的这番胡扯中觉察出问题,怎么可能和主任见不见面会取决于签不签一份合同呢,好像签的是主任的卖身契似的,只等签完了才能把主任领来。这不纯粹是胡说八道吗。可惜符总和郭副总毫无头脑。符总见许亮态度坚决,不像是有商量的余地,只好不太情愿地从办公桌上重新拿起合同,草草看了一遍,然后在两份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又让郭副总盖上公章。许亮满意地把合同拿过来,看了看符总的签名,噢,他签的不是“河马”两个字嘛,许亮觉得他真该这么签才对。 许亮站起来告辞了,嘱咐他们尽快按照合同上的账号把钱打过去。他们拉住许亮不放,要请许亮到饭店里吃完饭再走。许亮虽然很想再白吃他们一顿,可又怕过多纠缠会露出马脚,只好说自己还要赶回去参加一个会议,改天再说吧。 过了两天,许亮打电话给《海南博览》杂志社,询问一家渔业公司的钱到账了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立刻就赶到了杂志社,交了合同,领到了他所该得的提成,也就是一千三百七十五块钱。接下来就没许亮的事了。杂志社会和那家渔业公司联系,索取做广告所需的资料,以及拍照片等等事宜,至于符总和主任见面的事嘛,许亮可就管不着了,他也爱莫能助。说不定符总他们会向杂志社打听许亮在什么地方呢,可杂志社也不知道许亮在什么地方。此外,他们即使知道了许亮在什么地方,甚至找到了他,又能拿他怎么样呢,他干了什么违法勾当吗?没有。他完全是在照章办事。 不过说老实话,当挣到了钱的喜悦过去以后(许亮还从来没有一次挣到过这么多钱呢),特别是把钱存入了银行、衣服口袋重新瘪下去以后,许亮开始冷静下来,这时候他的心里也还是稍稍有点不安的。虽然不能说许亮就欺骗了谁——毕竟只是个掏钱做广告的事嘛——可他自我感觉干得也确实不够光明磊落。许亮也曾考虑过采取点补救措施,比如说从哪儿找个肥头大耳的家伙来冒充主任,跟符总见见,这样虽不能给符总解决什么实际问题,但对他多少也是个心理安慰。 (二十) ●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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