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这个词是人们如今最常挂在嘴边的。“贱兔”是时尚;只见表不见人的巨型手表是“时尚”;苦得呲牙咧嘴的卡普其诺是“时尚”;既昂贵、又废油、又没有机会把四轮一起驱动起来爬山的SUV,也是“时尚”(SUV是多功能运动车的缩写);手机更邪乎,日新月异速度之快令人不知道如何跟风,反正我现在在时尚人面前掏出手机打电话的时候,简直有些负疚感和罪恶感。 时尚无孔不入。英国一本杂志说,穿西装打领带是真正的时尚,但是又说,穿西装不打领带才更加时尚。看完那本书,我就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该打领带还是不打领带。 时尚是什么?对于没脑子的人来说,时尚帮助自信感的确立;对于有脑子的人来说,时尚是不盲从的创造;对商业来说,时尚是促销的主力手段。从设计角度来说,时尚是一个使顾客永远觉得自己手上的一切都过时的原则。 无论你如何努力,你总是非主流的、非时尚的。 时尚是从女性服装开始的,其发源地是法国的巴黎。从1900年开始到目前为止的一百年中,巴黎的确成为世界时尚中心。巴黎造就了时尚顾客群,也造就了时尚设计师,造就了时装行业。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时尚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媒体参与、品牌和时装设计师、超级名模的推广,使时装业逐步蔓延到其他行业,形成了以流行品牌为中心的风气。上个世纪90年代,生活节奏加快,信息革命等造成流行迅速的基础,并且现在的流行是真正世界意义的,全球意义的流行。 法国的时装设计大师克里斯提安·迪奥是一个天才的市场营销家,他知道怎样推销自己的设计,如何树立自己的形象。他每6个月推出一个新的系列,是极为成功的市场运作方法,从此以后,时尚就成为企业发展的基本策略。 时尚,从本质上说,是通过设计和市场手段使大家去购买你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是促使你通过对时尚的追求去抛弃依然有用的东西。时尚的赢家是企业,虽然消费者得到了心理的某种满足,但从你的荷包来说,你是一个心甘情愿的输家。 时常听人说,怎么了?我就是要时尚!其实电影《大腕》里那个精神病只是比常人更诚实坦白:不求最好,只求最贵。 (刘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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