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应事先搞清就业五大手续,才能避免就业走弯路,走错路。这五大手续如下: 就业手续 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和申请留校缓派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持学校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和需要计划到济南市毕业生就业处办理就业协议鉴证手续;毕业后派遣至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须加盖上级人事专管部门公章)和需求计划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报到登记手续 毕业后派遣回生源地(济南)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到济南市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省外学校毕业生还须持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申请留校缓派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办理登记手续。 档案转递手续 国家计划内升学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录取通知书和录取学校招生部门出具的提档介绍信到济南市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落实就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落户手续 派至用人单位且就业协议书经济南市毕业生就业处鉴证的毕业生,持就业证、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到济南市人口管理办和相关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户口迁移证、升学前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在济南市毕业生就业处开具落户介绍信后,到济南市人口管理办和相关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改派手续 济南市内单位改派的,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接收单位及原单位的证明(须加盖双方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公章)和接收单位需求计划到济南市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改派出济南市的,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接收单位隶属地区毕业生就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省直部门须加盖一级厅局或省人才中心公章)和原接收单位的退函(须加盖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公章)办理改派手续。 (记者 雍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