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税局自2004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就山东省国税系 统负责监制管理的普通发票,全面启动了普通发票即开即奖和举报有 奖活动。现就读者关心的有关事项,笔者采访了省国税负责人。 问:怎样确定中奖了? 答:消费者在取得有效的即开即奖普通发票后,即可刮奖。若在 发票兑奖联刮奖区覆盖层下面刮出中奖金额数目,即可获得相应金额 的奖金;若刮奖区印有“爱国护税”字样,为未中奖。 问:到哪里领取奖金? 答:有奖发票的小额奖金可由国税机关委托开票方当场兑付,大 额奖金和未当场兑付的小额奖金应到国税机关指定兑奖地点兑付。届 时消费者可拨打当地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登录山东国税网站www.sd —n—tax.gov.cn进行发票有奖和发票真伪查询。中奖人应自取得 发票之日起,30日内兑奖,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 问:哪些属于发票违法违章行为? 答:以下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将作为近期鼓励举报的重点: 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开具作废发票或假发票的;转借、转让 或代开发票的;单联填开或上下联发票内容填写不一致的,填写项目 不齐全的;涂改发票的;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的;开具票物 不符发票的,以白条或其他单据代替发票的;发票票面未加盖“发票 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与 经营者名称不符的。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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