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随着山东地税发票改革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 知道了消费后要发票不但可以当场刮奖,每个月说不定还可以得个万 元以上的大奖。二月中旬的一天,我们来到山东黄台电厂家属院,一 番探访,得知这里的职工不光要发票、存发票蔚成风气,而且发票还 成了职工家庭文化档案的一部分。处处叫人感受到该企业的职工在维 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更以他们的实际行动为国家自觉地协税护税。 在该厂工会副主席王秋英的办公室里,她拿出职工家庭文化档案 向我们娓娓道来,推行卫生文明进家庭,法制道德进家庭,科学文化 进家庭“三进家”的教育,是我们厂建立职工家庭文化档案的主要做 法。前些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我们就请来专家搞 讲座,告诉广大职工要维护自身权益,消费得明明白白,购物必须要 发票,消费百元以上的发票必须要妥善保存,因为发票就是你的“护 身符”。而且客观上还起到了督促商家依法纳税的作用,同时,要求 每位职工在自己的家庭文化档案中专设发票档案。大前年,厂里组织 职工去九寨沟旅游,在旅游景点,有的职工买了不少当地特产,可商 家说只能开收据,王秋英就以《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为依据,据理力 争,非要商家出具正式发票不可,她认为这是保障消费者自身权益的 惟一依据。去年初,职工孟繁志买了一台电饭锅,当时商家开具的发 票上标明的保修期是三个月,于是他细心地将这张发票保存了起来, 没想到用了一个多月后,电饭锅真出了故障,正因为有了这张发票, 第二天商家就给他送来了一台新的。还有的员工以前不知道索要发票, 后来听了厂里的普法讲座,买双鞋也不会忘了向商家要发票,以保证 在保修期内维护自己的权益。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而发票对于消费 者的重要作用,广大员工自是深有体会。她还不无自豪地介绍说,我 们厂的每一个职工都是消费者,每个人都要与发票打交道,都认识到 索要发票是我们的正当权利。在她的带路下,我们一起来到了该厂的 “发票收藏家”孟繁志的家。 现年62岁的孟繁志,至今还保存着1969年的发票,从购买家具的 发票一直到看管自行车的小票一应俱全,这既是他当年结婚置办家当 的费用明细,又是他对人生一段美好往事的纪念。如果说老孟当初收 藏发票是为珍藏记忆的话,那么后来收藏发票也真正成了他业余生活 的一部分。特别是这些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让他自己手中的 发票变得越来越多。发票,尤其是那些购买贵重商品、家用电器的发 票,在留作保修凭证的同时,更成为孟繁志收藏品类中的“上品”。 几十年来,他逐步养成了这样一个习惯,那就是不论购买什么、如何 消费,他总是忘不了索要发票。 他对我们说:“过去我收藏发票是一种爱好,随着税法的宣传, 特别看到《生活日报》上经常刊登索要、保存发票可以中奖的文章, 才知道这样做还肩负了为国家协税、护税的责任。”孟繁志也认为, 现在索要发票有时很难,像一些小市场和个体商户往往以各种借口推 脱,不给开发票。可我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自己的行动做好协 税、护税的宣传工作。在厂工会的帮助支持下,他还建立起了自己的 家庭收藏档案,其中发票的收集与保管成为一大“亮点”。关于他收 集发票的事儿,还上了中央电视台。 (国健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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