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1 14:45:00
颜斐 来源: 北京晨报
“我没控制住自己的脾气,把一个年轻的生命给毁了……”站在市二中院的被告人席上,28岁的个体报刊亭女老板韩爱华悔恨不已。因17岁的女雇员将当天未卖出的报纸撕毁且不认账,韩爱华便持铁板教训这个“嘴硬”的女孩,残忍地将其殴打致死。昨天,韩爱华被控故意伤害罪出庭受审。
梳着马尾辫的韩爱华身材小巧,一时让人无法想象她的暴行。来自河北农村的韩爱华与丈夫在北京经营了5个个体报刊亭,17岁的老乡小玉(化名)两年前受雇于她,帮她看其中的一个报亭。据指控,2010年11月15日晚11时许,韩爱华在其朝阳区暂住处内,因怀疑小玉将当天未售出的报纸撕毁,而与她发生争执并互殴。其间,韩爱华持铁板多次击打对方头面、肩背部及双上肢等处,致其因钝性外力多次作用致挤压综合征死亡。次日,韩爱华投案自首。
韩爱华说,当晚7点多,她到小玉的报亭查看,小玉说报纸已卖完,但自己却发现垃圾桶里有四五份碎报纸。韩爱华说小玉以前就撕过四五回,考虑到她年纪小不懂事,韩爱华才没将其解雇。“她当时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就让她好好想想。”当晚11点多,小玉回到宿舍,因一直否认撕了报纸,挨了韩爱华的耳光。“她骂我,我急了,就顺手抄起地上一块平时压报纸的铁板。”韩爱华说,担心打着别人,她把另外8个员工推进卧室锁上门,然后举着铁板追打小玉。“铁板抡到哪我也不知道……”大约追打了40分钟,没了力气的韩爱华又往对方头上泼了两盆冷水。“对不起,报纸是我撕的。”小玉终于认错,但紧接着就一头栽倒在地。这时,韩爱华才意识到自己下手重了,她赶忙叫丈夫将人送到医院抢救。到医院时,小玉已失去了意识。
法官问起小玉撕报纸的原因,韩爱华分析说,可能她觉得平时表现没有别的员工好,借机发泄一下。被锁在卧室的员工作证说,小玉骂老板骂得很难听,对方就动手打了她。
据韩爱华的辩护律师说,虽然韩爱华家里并不富裕,还有一个患先天性心脏病的8岁女儿,但她丈夫四处借钱,先赔偿了小玉父母20万元,另外打算在韩判刑后再支付20万元。目前,韩家积极赔偿的态度已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虽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但生命是无价的,可这也是我唯一能为死者做的……”说完,韩爱华抹着眼泪走出了法庭。
庭后追访
“她人很好,就是急脾气”
庭审后,韩家人与小玉的父母用家乡话交流着,还问他们是否需要回家的路费,对方摇了摇头。“她人很好,就是急脾气。”韩爱华丈夫的姐姐告诉记者说,她也是在北京卖报纸,因为弟弟家里经济情况不好,又有生病的孩子需要治疗,就分出几个报亭给他们。她说,韩爱华平时对员工不错,事发前刚给她们买了1000多元的衣服。
小玉的父母表示,女儿一直跟家里人说在北京挺好的,没听她说老板对她不好的话。“孩子确实挺犟的。”两人还没说完,就被韩爱华的家人拉走。(记者 颜斐)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