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特色新闻 > 特色套餐 > 小参考

中国将推进GDP统一核算 避免地方政府数据造假

2010-12-24 07:28:00    作者:定军   来源:重庆晨报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指出,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是一项特别重大的改革,要按照国务院的批复方案,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贵州省统计局核算处处长邵蔚告诉记者,数据在快速上报后,可以使得地方基础数据的质量得到保证。

  国家将推进GDP统一核算 避免省级数字“掺水”

  12月23日,一年一度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该会议对2011年的地区生产总值(GDP)统计给予了新的关注。会议提出,2011年将积极稳妥推进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改革。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指出,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是一项特别重大的改革,要按照国务院的批复方案,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各级统计机构务必从大局出发,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支持改革,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他说。

  在今年1月份的工作会议期间,他对2010年的GDP核算要求是,“要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抓紧提出国家统一核算地区GDP方案,正式推出主要指标环比制度。”

  今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已经有统一的核算地区GDP方案,也有环比制度,并已经在内部对今年的GDP环比有试算。而记者也获悉,统一核算地区GDP的方案已经在地方政府征求了意见,并上报了决策层。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下算一级GDP的改革,此次国家统计局并未提出“加快推进”,而是强调“积极稳妥推进”。

  一位地方统计部门的人士表示,目前GDP核算不只是统计数据国家与地方衔接的问题,还牵扯到政绩考核,比如明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碳排放数字,会用于对地方政府的考核造成影响。“GDP数字的核算改革牵扯到其他太多层面,推进过程自然会选择慎重。”

  GDP将下算一级

  马建堂表示,“十二五”期间,是深化统计改革、推进统计建设的攻坚阶段。2011年,将建成全国统一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调查单位库。“三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中工业和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房地产企业和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属于第三产业领域。以上的“三上”标准,也在2011年将变化。比如规模以上企业的标准是销售额是2000万元,比目前的500万元标准有所变化。受此影响,“三下”企业的统计也会发生变化。

  在启动这些数据的直报后,国家可以较快地获得地方的产业数据,这为对地方GDP的直接核算打下基础。

  不过这个“下算”过程不会很快完成。一位地方统计系统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在省以下早已开始GDP下算一级,但实施国家统计局对地方省市GDP的直接下算,仍还要做很多工作。因为“三上”企业只是一部分,“三下”企业,比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数据,过去是依靠抽样调查,未来短期内也只能如此。

  而由于地方省市GDP的核算,远比省的GDP核算要简单一些,加上地方GDP涉及的能源强度、碳强度测算等,都牵扯政治考核,因此推行GDP对省级直接下算,存在难度。

  “我们都在等国家的通知,看明年一季度能否执行。”一位地方省统计局核算处处长说。

  多年来,国家和省市的GDP采取的是分级核算制度,但每年地方GDP之和都远远大于全国。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曾对外表示,2004年地方GDP平均增速超出全国3.9%。2009年全国GDP初步测算增幅为8.7%,但地方GDP总量加起来,其增速比8.7%要高得多。

  厦门大学国民经济与核算研究所所长杨灿告诉记者,地方GDP核算中牵扯到“调入调出”的问题,而全国一盘棋就不会出现上述情况。地方GDP之和与全国GDP不一致是正常的,但是如果长期地方GDP之和大于全国,从未小于全国,则肯定有问题。

  “地方自己算GDP有时受到地方政府改数据的压力,而实施国家对省以及GDP直接下算一级虽存在难度,但是加快推进的总方向则不该怀疑。”杨灿说。

魏鹏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