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滨州首次实现火灾事故“零伤亡”目标

2017-03-21 13:45:00来源:大众网作者:卢志强

  

  滨州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

  

  滨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永生在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上讲话

  大众网滨州3月21日讯记者 卢志强)3月21日,滨州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大众网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滨州首次实现了火灾事故“零伤亡”的目标,创造了连续5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连续21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历史,滨州市政府被省政府表彰为完成2016年度消防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会议上,滨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永生讲话并代表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及市直部门签订《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副秘书长尹月林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政委郑保社作《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宗盛宣读了市安委会《关于表扬2016年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年”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博兴县、市民政局、滨城区市西街道办事处现场分享工作经验。

  赵永生在讲话中说,过去一年,全市各级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火灾防控机制,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有力维护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全市首次实现了火灾事故“零伤亡”的目标,创造了连续5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连续21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历史,滨州市政府被省政府表彰为完成2016年度消防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博兴县政府、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黄河店等16个单位和个人获得省政府表彰,市安委会也对去年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90个单位进行了表彰。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滨州消防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赵永生强调,2017年要组织开展分行业、分区域排查整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高风险源调研评估,切实找准本行业、本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火灾高风险区域,逐个列出排查整治的清单和时间表,研究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各县区要按照省公安厅提出的《关于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深入商住楼、沿街房、群租房、集体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清除电气线路、燃气线路、油烟道、装修材料等方面的火灾隐患,积极进行入户宣传培训并推广安装火灾报警、灭火、逃生设施器材,严防小火酿成大灾。要继续按照“1345”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居民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街道、社区、小区三级管理,确保人员素质、装备器材达到要求,社区微型消防站形成战斗力。要逐个社区开展达标验收工作,年内各县区60%的社区达到标准。要继续推广执行“1+1”警务助理模式,强化农村火灾隐患排查走访工作,真正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赵永生指出,要建立完善“发生事故要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也要严厉问责”的机制,对每起火灾事故,都要查清问题,查明原因,动真碰硬,依法依纪严肃追责。不仅要追究单位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还要追究党政领导的领导责任。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严格落实“三告”措施,第一时间报告党委政府、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通告社会。对火灾隐患久查不动、久拖不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关停。要加大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侦办力度,对造成人员死亡、影响恶劣的火灾,必须做到每案必查,严格追责,倒逼消防责任落实。要将火灾隐患突出、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列入“黑名单”,使之一次失信、处处受限。

  滨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尹月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政委郑保社,市消防支队政委李飞,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宗盛在主席台就坐。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各县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消防大队大队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市公安消防支队科室以上负责人,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今天的会议。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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