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7直属学校下周六招聘 18岗位虚位以待

2016-03-31 17:04: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济南3月31日讯记者 王亚男)近日,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结合济南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工作需要和工作岗位紧缺的情况,现拟面向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招聘。具体参与招聘的学校有山东省实验中学、济南舜耕中学等7所济南市直属学校,共计划招聘18人。

  具体招聘事宜罗列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1.已与山东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能按期取得2016年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3.报名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凡入学前与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委培单位、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报名。

  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有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济南西城实验中学、济南舜耕中学、山东省济南第十五中学、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等7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18人(后附)。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后附);

  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本人与山东省教育厅签订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名单位留存)、1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非济南市生源还需提供其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按照《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学校当场发放考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招聘条件一经审查通过,未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更改。

  考试

  考试于2016年4月9日在各招聘学校组织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单)。

  据了解,考试分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面试5分钟,说课15分钟。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仪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等项目。说课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及讲解的技能。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和说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测试总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核体检人员。若出现考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 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选在各招聘学校网站公布。

  体检与考核

  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对考核和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试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学校于4月29日前与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签订就业协议,待拟聘用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离校被派遣至招聘学校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执行。

  纪律与监督

  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名的免费师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一律不能参与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免费师范生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同公开招聘纪律要求,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后附)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人事处0531-66608051

  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 0531-66608040

  招聘岗位一览表:

  

  报名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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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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