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4月2日讯(记者 王亚男)近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处了解到,自4月1日起,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审核提取申请材料后,不再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这一举动让公积金提取变得更方便。
目前,济南缴存职工提取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有购房、还贷、租房提取等情形,符合条件的均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证明材料。据了解,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提取已不需要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而取消申请材料复印件后,可以提高提取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进一步缩短职工柜台等候时间。
此外,在各类提取中,退休提取、租房提取、物业费提取、按月委托提取签约可直接在职工公积金缴存银行的经办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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