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补偿比例提高5%

2017-05-08 16:29: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济南5月8日讯(记者 张帆 通讯员 夏天 徐少甫 )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市就对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施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并将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的政策。另外,自今年3月份起,济南市贫困失能老人可向参保所在辖区的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护理费补贴。据了解,新政将惠及全市19.6万名贫困人口。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支付上限双提高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升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济南市就对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施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并将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的政策。该政策的执行时间自2016年起。

  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让贫困人员尽快享受到大病保险待遇的提高,市社保局实行了“一站式结报”与“二次结报”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对贫困人员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予以补偿。目前,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将按照新政策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规待遇一并结算报销。

  截至目前,市社保局已按照精准扶贫新政完成贫困人员2016年和本年度医疗费的汇总以及新政二次结报工作,涉及4684人,大病保险补偿费用达到1527.77万元。

  零门槛,贫困人员看门规没有起付线

  《实施意见》规定,自今年3月份起,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在进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时不再负担起付标准。截至目前,共有7570人次享受到此项待遇。

  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居民医保共有恶性肿瘤及白血病、肾功能衰竭的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只适用成年居民)、精神病、苯丙酮尿症等9个门诊规定病种。

  每月300元,贫困人口可申请医疗护理

  自今年3月份起,济南市贫困失能老人可向参保所在辖区的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护理费补贴。定点医疗机构组织鉴定,对申请人病情和自理情况进行现场审核评估并审核相关病历材料。申请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参保人的相关资料报所属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医疗护理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接受申请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向参保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参保人向其支付相应面额的护理券。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贫困失能老人的认定和医护补助发放工作已交由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开展。近期,这部分参保人将陆续享受到此项待遇。

  免缴费,贫困人员免费享受居民医保

  自2015年济南市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后,济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如今已达到了400多万人。2017年,济南市居民医保成年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分别为每人每年300元和每人每年160元。少年儿童为每人每年100元。但就是这一人几百元的费用,对贫困户全家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

  为此,市社保局扎实做好调研和测算工作。在剔除已自愿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后,对自愿参加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口,实行了免缴费参保政策,他们的个人缴费将由财政全额承担。这样一来,贫困人员在看病就医时就有了基本的保障,将和全市400多万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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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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