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宁5月4日讯(记者 孔令俏 通讯员 岳岗)近日,《全市环保工作后督察方案》出台,将重点对各县(市、区)环保工作推进情况和上级部门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此次督查从今年5月5日开始,将持续到明年3月31日,主要针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环保工作推进情况和上级部门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其中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和山东省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环保护、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督办或移交的环保问题,济宁市“地毯式”执法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全市各类环保规划、计划、方案等规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各县(市、区)综合监管平台和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平台有效运行情况。
根据《方案》,此次将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对照各级督查反馈的问题,以及济宁市确定的各项环保重点工作,将采取随机抽查与“热点网格”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环保问题的落实效果和年度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或典型案例将及时移交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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