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发布近期高发诈骗手法提醒

2017-04-01 10:53: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梅

大众网日照41日讯通讯员 张梅)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犯罪分子也乘虚而入,通过各种手段,诈骗群众钱财。市局反诈骗中心通过对近期多发高发的几类案件分析,在此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一、网络购物诈骗

(一)打着“感恩回馈”的幌子诈骗

诈骗手法:

1.骗子会假冒淘宝、京东等知名网络商城的身份利用伪基站给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2.在收到短信的用户中会有一部分人正巧是使用这些热门商城购买物品的用户,尤其是节假日到来,购买物品的群众会更多,符合条件的用户范围会更大。

3.短信内容一般是“尊敬的某某商城用户:恭喜您在某某商城购物时已被抽选为幸运用户,获得某某奖品。请立即登录‘xxx.xxxx”网址领取。”

4.有些诈骗短信为了打消受害人疑虑,还会注明“活动已通过公证处公证,获奖用户放心领取”。

5.用户收到的链接则是伪链接,点开就会盗取用户的信息也可能导致手机绑定的银行卡存款被骗走。

警方提醒:

1.凡是发送信息打上“感恩”、“创业”、“公正”等时髦词语的一定提高警惕,谨慎对待。

2.凡是称获得高额奖金、高档奖品,诱惑当事人主动与其联系的,查明信息来源,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

3.通过短信发送的来路不明的网站链接一律不要点击。

(二)冒充网购客服诈骗

诈骗手法:

1.诈骗分子通过各种手段获得网络购物消费者的具体购物信息。

2.诈骗分子通常冒充天猫、京东、淘宝等客服人员和银行客服人员电话联系受害人,能准确说出受害人购买的商品信息,使得诈骗更具有迷惑性。

3.以网购平台系统升级造成网购订单丢失、网购商品缺货无法安排交易、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需召回,要退钱给受害人,要求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或以手机短信、微信、QQ等形式给受害人发送退款链接或二维码,通过钓鱼链接或二维码,获得受害人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验证码,盗取受害人银行卡资金。

4.声称客服操作失误,误将受害人加为会员,能享受购物折扣,但每月需扣一定费用,诱导受害人提出解除会员的要求,到ATM机进行操作,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

警方提醒:

1.淘宝、京东等网购客服给顾客打电话通常不使用400电话,凡电话前加有“400” “0400”“00”“+”“+86”等数字或符号的,通常是诈骗电话。

2.凡陌生人发送的手机链接和二维码,一律不点击、不扫描。

3.网购商品要使用比较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以确保资金安全,不要通过微信、QQ直接汇款,一旦出现问题,钱款难以追回。

4.淘宝购物不存在购物单丢失、订单有问题等情况,遇到此类情形,请直接与购买的商家沟通确认。

5.如有疑问,可联系淘宝客服0571-88158198

(三)低价购物诈骗

诈骗手法:1.打着罚没处理、内部价等信息低价出售商品极具诱惑力。

2.通过群发手机短信、网上发帖、媒体刊登信息、建立钓鱼网站等形式,打低价销售“广告”,并会留下联系方式。

3.一旦受害人与骗子联系,对方会先给一个银行账号,让付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然后利用 “先付款后验货”的交易程序给受害人寄来与实际价格严重不符的物品或者干脆彻底消失。

警方提醒:

1.购买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要留心,不是假货就是诈骗,尽量选择大的购物电商进行商品交易。

2. 对于在手机短信、社交网站上发布的购物信息,要谨慎选择,特别要留意提供的网址链接,核对是否为合法备案网站,谨防钓鱼网站。

3.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绝对不要给对方汇所谓的预付款、保障金等费用。

(四)冒充买家更改收货地址

诈骗手法:

1.骗子在网上物色特定的淘宝卖家,假意联系购买。

2.随后,将该物品的淘宝链接在某些交易论坛上发布,引诱第三人在淘宝中拍下物品并付款。

3.再与卖家联系,称已付款并要求修改收货地址。

4.最终物品被寄到新的收货地址那里,达到诈骗贵重货物的目的。

警方提醒:

1.遇到买家变更收件地址,一定要特别留意,再三确认,最好致电买家本人求证。

2.尽量通过淘宝旺旺聊天软件与买家取得联系,不要轻易相信淘宝网之外的聊天交易,并留下证据。

3.作为买家,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账号等信息。

二、兼职刷单诈骗

诈骗手法:

1.犯罪嫌疑人多通过网站弹窗、兼职QQ群发布虚假刷单兼职信息,等待受害人主动与其联系。

2.由专门“业务人员”通过QQ、语音聊天软件(多使用IS语音软件)联系受害人,通过虚假高额利润回报交易记录或者交易截图获取受害人信任,进而要求受害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3.在受害人缴纳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随即给受害人“派单”(通常让受害人扫描二维码付款),在受害人要求返款后,以付款超时、账号冻结需解冻、刷单最少三笔等理由让受害人继续打款实施诈骗。

4.等到受害人打款达到一定数额后,犯罪嫌疑人将会消失,不会给受害人退款,更不会返利。

警方提醒:

1.最好不要去进行任何形式的刷单。

2.网络兼职最好是有朋友正在做的,核实确实为正规的再去做。

三、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诈骗

诈骗手法:

1.以受害人的身份证被冒用、医保卡被盗刷、发往某地的快递包裹藏有毒品或多张身份证、银行卡,涉及贩毒、洗钱、拐卖儿童等犯罪为由实施诈骗。

2.诈骗分子通常冒充上海、武汉、深圳、珠海等地的公安、检察人员诱骗受害人。

3.从受害人电话被接通直到转账汇款的整个过程,电话始终处于通话的状态。

4.诈骗分子给受害人发送链接,让其查看拘捕令或通缉令。

5.诈骗分子要求受害人将所有存款汇入其指定的账户以核查或冻结。

6.诈骗分子要求受害人不得告诉任何人,包括配偶、子女和警察。

警方提醒:

1.快递、医保、电信、公安、检察等部门绝对不会相互转接电话。

2.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对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电话进行调查处理。

3.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让公民个人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公民个人也绝对无法登录公安专网。

4.公检法机关绝对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绝对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

四、QQ(微信)冒充领导诈骗财务人员

诈骗手法:

1.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公司内部架构情况。

2.复制公司老总的QQ(微信)头像,主动添加财务人员为QQ(微信)好友。

3.新建一个QQ(微信)工作群,把财务人员拉进群,群里有诈骗分子冒充的多名公司同事,让财务人员深信不疑。

4.在群里向财务人员询问公司的账户金额,然后要求财务人员往某账户转账。

警方提醒:

1.凡通过QQ(微信)要求转账的,一定要当面或电话向本人核实。

2.对于主动添加好友的,要仔细核实身份,必要时先电话确认再添加好友。

3.定期清理QQ(微信)好友,主要清理长期不说话但又不能确定其身份的“僵尸好友”。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丽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