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问题线索,实行“挂账销号”。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切实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民(居民)监督委员会等制度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采取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置监管,防止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断提高初核率、立案率和结案率。
开展专项整治,治理五类“顽疾”。严查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的各级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重点治理5类问题:一是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不良作风问题;二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项、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四是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退耕还林、移民搬迁、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创新纪律审查方式,突破纪律审查阻力。建立问题查处协调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纪律审查协作区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克服难题。同时,按照问题线索不同,灵活运用纪律审查方式。针对大案小查、执纪不严等问题,实行镇纪委、市纪委交叉查案;针对说情干扰、利益羁绊等问题,针对疑难复杂、重大重要案件或权力干预等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申请提级查案或督导查案。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由市纪委直查直办;对该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办理的约谈交办;对拖延不办、追责不严的发函督办。
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任务落实。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把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查案工作年度考评。建立工作落实问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案件查办不力,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市纪委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提出组织调整意见。建立问责备案通报制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坚决落实“一案双查”。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