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1-24 13:36:00来源:大众网作者:

  大众网枣庄1月24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峄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梁大成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对抗组织审查。峄城区纪委给予梁大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驾驶员佘继刚公车私用,峄城区纪委给予佘继刚党内警告处分。

  3、市中区西王庄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傅辉公车私用,西王庄镇党委给予傅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滕州市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周乐公车私用,滕州市龙泉街道党工委给予周乐党内警告处分。

  5、滕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袁汝军公车私用,滕州市卫计局党委给予袁汝军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加压发力,深挖细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枣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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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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