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广电总局获悉,为确保2012年1月1日起切实执行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插播广告的规定,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电视台的准备工作已经到位。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截至12月28日,全国各级电视台已经完成了2012年广告和节目的重新编排工作,撤销了2012年电视剧中间的广告插播时段,广电行政部门也制定了具体的监管工作方案。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说,广电总局将2012年1月份列为“电视剧插播广告专项监管月”,对全国各级电视台进行全面监管,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010-86091111,欢迎广大电视观众监督。对2012年1月1日以后每集电视剧中仍插播广告的电视台,广电总局将给予严肃处理。(文/CN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