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0日电(记者刘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今天透露,我国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综合考虑2011年物价上涨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按照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水平,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将在近期抓紧组织实施,尽早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连续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后,我国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531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增加到200元。201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70%。
在回应弹性退休和延长退休年龄问题时,尹成基表示,延长退休年龄有利于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会对中国就业带来不利影响,逐步延长退休年龄方向是对的,但要根据综合情况来定。
尹成基说,2011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21万人,去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目前,农民工工资清欠正进入攻坚阶段,全国已为129万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29.42亿元。
据介绍,2012年,我国将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严肃查处违规事件,进一步规范进人行为;同时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立法步伐,研究出台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考核、奖励、申诉等单项配套规定,研究拟定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