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5日,行政长官候选人梁振英(左四)在投票现场。 (人民网记者葛瑜玮摄)
资料图:2011年10月3日,梁振英离开香港政府总部大楼。当日,已表态准备参选香港特区下届行政长官的特区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正式离任。新华社
本报香港3月25日电(记者尹世昌、李海元)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今日举行投票,候选人梁振英以689票在选举中胜出,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
选举投票25日上午9时开始在湾仔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候选人梁振英获得689张有效选票,唐英年获285票,何俊仁获76票。选举主任潘兆初法官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二十八条宣布,梁振英取得超过600张有效选票,在选举中当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四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现任行政长官曾荫权发表声明说,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选举能按照基本法的规定顺利进行,再次展现“一国两制”和“港人治港”在香港成功落实,他已经向国务院提交选举结果报告,并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梁振英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下任行政长官。
梁振英1954年8月生于香港,祖籍山东威海,曾长期担任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他是去年11月正式宣布参选香港特别行政区下任行政长官的。
梁振英简历
梁振英 (Leung Chun-ying) 1954年8月生于香港,祖籍山东威海。特许测量师,戴德梁行主席。1974年获理工学院建筑测量系高级文凭。1977年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获测量及物业管理学学士学位。1997年任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成员。1999年7月1日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召集人。2002年7月任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并任行政会议召集人)。2007年6月25日被任命为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并任行政会议召集人),任期从2007年7月1日开始。2011年10月辞去行政会议职务。
是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1999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