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多、引发海内外广泛关注的“iPad”商标之争最终以和解收场——苹果公司以6000万美元的代价从深圳唯冠公司“赎回”iPad商标。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苹果花钱消灾,唯冠拿钱还债。
□结果 苹果花钱消灾唯冠拿钱还债
昨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苹果公司已与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该院已于6月25日向唯冠与苹果公司送达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经正式生效。根据调解协议,苹果公司需要向广东高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苹果已于6月28日向iPad商标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而在昨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在描述唯冠与苹果之间谈判的情景时,广东高院称,“其间的(谈判)跌宕起伏、峰回路转,难以一笔概括。因均有调解意愿,双方确认以6000万美元一揽子解决有关iPad商标权属纠纷,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值得注意的是,广东高院在公告的最后以“业内人士评价”的方式定位和解结果并对该案进行总结称:“业内人士评价,该案的成功调解实现了iPad商标的价值最大化,极大地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开创了涉外商标权权属纠纷解决的新路径,在知识产权审判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认为,上述评价是站在债权人也就是唯冠的立场之上,不过,唯冠与苹果之间的和解对以后类似的商标纠纷案件确实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反应 唯冠 不满意但接受
对于6000美元和解金额,唯冠董事长杨荣山表示,这是双方多轮博弈的结果,虽然唯冠对和解金额并不满意,但能达到这样的结果也已经很不容易了,“调解受到很多因素影响,(谈到6000万美元而不是更多)一方面是因为唯冠面临的对手过于强大,另一方面是因为唯冠仅拥有iPad产品商标(副商标),而不是苹果公司的主商标。”
唯冠方面律师谢湘辉则表示,广东高院在和解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虽然和解金额未达到唯冠的预期,但这是一个现实的选择。谢湘辉还表示,唯冠原本希望和解金额可以解决公司所有债权人的债务问题(目前唯冠总负债约为4亿美元),由于现在这笔款项不足以支持唯冠偿还全部债务,因此唯冠很可能将在法院主持下进入破产程序,6000万美元将由法院组织确定规则、对所有债权人进行债务偿还。
苹果 拒绝作出评论
对于和解结果,苹果公司和苹果方面的律师团队昨天均拒绝评论。不过,唯冠方面一位不愿具名的参与谈判人士透露,在3个多月“艰苦卓绝”的谈判之中,苹果方面一直把持较多的主动权,“因为对他们(苹果)来说至少还有两条路,但是我们(唯冠)已经没路了。”
该人士称,苹果除了选择与唯冠和解之外,还可以在该官司上认输,然后将中国大陆市场上的iPad产品改名,“如果选择改名,将涉及两项主要支出:一是新商标、新产品名称的市场推广费用,二是对过去两年中违法销售iPad产品的行为作出赔偿。”
该人士透露,苹果方面曾经开价1亿元人民币,但唯冠表示不能接受,“在最终答应支付6000万美元之前,苹果肯定对改名方案的费用支出进行了预估,我个人感觉这是苹果为和解所能够给出的上限了。”
□花絮
2009年7月18日,苹果与汉王达成i-phone商标转让协议,协议金额为365万美元。如今苹果支付给唯冠的费用是上一次的16倍之多,不知道目前同样面临巨额亏损的汉王科技会不会暗地里羡慕唯冠,懊悔当年没有狮子大开口。
昨天,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从APad、BPad、CPad到ZPad的商标都已经被注册了。这意味着,苹果如果选择改名并且留下“Pad”标识的话,已经不能在26个英文字母中选择前缀了。
□影响 新iPad或将马上开售
双方和解后,iPad在大陆的商标权益将全部转移给苹果公司。这意味着,深圳唯冠此前在上海浦东、深圳福田等法院对苹果公司提起的诉讼,以及在全国向多个工商部门提起过的50至60宗投诉将全部撤销。唯冠方面律师谢湘辉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并透露目前唯冠已在着手处理相关工作,且以后都不会再向苹果提起任何关于iPad的诉讼或投诉。
今年3月,苹果推出了新一代iPad产品,但由于与唯冠之间的商标纠纷,新iPad产品至今未能在中国大陆——苹果最大的海外市场销售。
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5月底公布的信息显示,苹果新一代iPad已经获得了国内电信入网许可。许可信息显示,入网的设备型号是A1430,这正是新一代iPad的4G版本型号。在更早之前,苹果新iPad已经通过了国内的3C认证。至此,新一代iPad在中国内地进行销售的各类证件已经齐全。
随着案件和解,苹果新iPad开卖的最后障碍已经扫除,“果粉”或将马上可以在内地买到被昵称为“牛排”的新一代iPad了。
□iPad商标之争历程
2000年唯冠台北公司注册了iPad电脑在欧洲与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2001年深圳唯冠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中国商标。2009年苹果通过一家名叫IP的英国公司花费3.5万英镑从唯冠台北公司获得了iPad的商标权。2010年1月苹果发布iPad平板电脑。2011年2月深圳唯冠与苹果就iPad商标权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对簿公堂。深圳唯冠认为,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归自己所有。2011年1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经过3次开庭审理,苹果一审败诉。2012年1月苹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2月深圳唯冠向上海法院申请禁止令,要求禁售iPad产品。2012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苹果与深圳唯冠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