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昨夜今晨的一场冷空气,吹散了持续多日的雾霾天。今天,全省17城市中,12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较前几天有所改善。山东昨天出台20条财政激励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此次出台的20条大气治理财政措施,涵盖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税政策体系、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工程、探索建立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四大方面。
其中在推动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方面,鼓励城市建成区内的石化、钢铁等企业改造搬迁;管好用好各项服务业发展资金,扎实推进“营改增”;认真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天然气管网等基础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城市燃气,改善能源消费结构。
《意见》提出,逐步提高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研究开征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增加企业废气排放成本。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等。加大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投入,开展燃煤锅炉除尘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不断降低城市冬季燃煤消耗量。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步伐。加快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大力支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激励约束,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列入财政扶持“黑名单”,并将各市县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确定省级环保资金扶持规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