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不良记录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办法规定,明年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向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商业贿赂,或者在集中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未及时配送中标产品,要列入不良记录并在网上公布。凡列入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集中采购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