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李培乐
嫌疑人李某青离了婚,又找了一个相好的,正是用钱的时候。于是,李某青利用对受害人李某比较熟悉的情况,就写下了那封勒索信。
一名工地上的包工头,承包工程质量不合格没有赚到钱,居然想到了勒索。写了一封勒索信贴到了工地的项目部门口,勒索30万元。不过,民警通过耐心的调查还是逮住了他。
工地门口惊现勒索信
不给钱将见家人鲜血
2010年12月13日,长清公安分局万德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一大型工地的负责人彭某秋在其项目部门口,发现两封勒索项目部经理李某30万元的匿名恐吓信。恐吓信的内容读来让人胆战心惊,特别是后边的几句,“你的家在哪里,你的家人情况我都很清楚,如果不给钱,将会见到家人的鲜血!”恐吓信后边还留下了一个银行账号。
看到这封恐吓信,李某虽然担心家人的安全,但他不想让对方阴谋得逞,于是赶紧报了案。“居然敢光天化日下敲诈,嫌疑人胆子也太大了。”接到报案后万德派出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一方面从本地高铁工地周边入手调查,另一方面从案件的“恐吓信”入手调查。经初查,恐吓信上提供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在北京,民警迅速赶赴北京,调取了开户人的详细资料及有关信息。
根据恐吓信印迹
确定作案嫌疑人
警方分析,嫌疑人所留的账户开户人系河北易县籍人。于是,针对工地进行梳理的民警把重点转向易县籍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在2010年3月至11月间曾有部分河北籍民工在李某的项目部打工,而且曾经与项目部有一些纠纷。通过线索比对,2010年12月22日,警方分两组开展针对性的排查,一组赶赴河北易县,一组针对在工地上务工河北易县籍人员。警方对调查的信息进行对比,确定李某青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快依法对其传唤。原来,那个账号是李某青用别人的身份证开的户。
确定了嫌疑人后,民警对嫌疑人的住处进行了搜查。在依法检查其物品时发现了一沓纸,其中最上面的纸还印有恐吓信的印迹。经过与恐吓信比对,原来嫌疑人是用一沓稿纸写了恐吓信,撕下恐吓信,下面的纸张仍保留着印迹。
所包工程没赚到钱
有了相好后手头紧张
在对李某青进行传唤审查的过程中,最初拒不交代的李某青供述了整个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原来,李某青是个包工头,曾经带领20多人在李某的工地上干过活。后来,由于他们承包的工程不合格,没有赚到钱,还与工地产生了纠纷,就离开了工地,到了曲阜另一家工地干。
另外,嫌疑人李某青离了婚,又找了一个相好的,正是用钱的时候。于是,李某青利用对受害人李某比较熟悉的情况,就写下了那封勒索信。不过,据李某青介绍,他其实对李某的信息了解很少,对其家庭地址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