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际足联在第四次发给中国足协的信函中就“尼古拉斯事件”发表了声明:中国足协对球员尼古拉斯的处罚是完全失败和不公平的。
一直不肯就“尼古拉斯事件”表态的中国足协给国际足联发传真表示:“这件事即使不适合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仍然有证据证明球员尼古拉斯违背了中国足协的规则。”
对此,国际足联态度强硬地在函件中进行反驳:“我们强调指出,这一争辩不被接受,同时,中国足协在2003年2月20日做出的决定的法律依据违背了所谓的代理合同和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和转会规则的第23条”。国际足联还认为,“中国足协是在完全错误的法律根据下,并且是在没有法律权限和管辖权的条件下对球员进行处罚的。”
在接到中国足协传真的具体资料后,国际足联在其中发现了很多漏洞。国际足联带有警告意味地表示:我们将在下一次会议时将此事递交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此外,如果球员最终因无法注册和2003年2月20日的决定撤销失败而遭受财政损失,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委员会也将做出决定,对在此事中的球员进行可能的补偿。记者了解到,接到国际足联的传真后,中国足协昨晚连夜开会商讨对策,但并没有对外宣布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