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足球报》网站该条新闻截屏图
足协取消《足球》采访其主办赛事活动资格
中国足协处罚《足球》报 《足球》报准备诉诸法律
1月7日,《足球》报发表了一篇名为《“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的文章,该报道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将中国足球列为“不良资产”和“不良市场”,因而明确指示国有企业应将其完全剥离。昨天,中国足协对此作出反应,召开小型新闻发布会称,在经国资委证实后,这个消息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失实报道。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足协新闻官董华宣读了中国足协对此事的正式表态——这篇文章在发表后引起中国足协高度关注,并在近日多次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对此事进行了认真的咨询。经国资委证实,目前,国资委从来没有在任何正式文件、会议简报和其他正式场合中,提到过“中国足球是不良资产和不良市场”,也从来没有提出过“要求国有企业应将其完全剥离”的规定和要求。对此,国资委要求《足球》报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中国足协同时表态,要求《足球》报澄清此事,公开赔礼道歉,并从即日起,取消其对中国足协主办、承办的所有赛事和活动的采访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足球》报对此事应承担相关责任的权利。
昨晚,《足球》报发表声明表示,《足球》报的报道不存在失实,中国足协对《足球》报的处罚违宪违法,限制了新闻自由。如果不收回该决定,《足球》报将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国足协。
报道不存在失实 足协也无权断定失实 《足球》四点声明质疑足协
足协发表声明后,《足球》报昨晚随即做出反应,发表4点声明,认为《“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不存在失实,并对足协取消其采访资格表示质疑。声明全文如下:
1. 《足球》报有关报道不存在“失实”,中国足协也没有权力断定本报的报道“失实”。我们通过确切的消息渠道了解到相关的准确情况,我们的报道谈及、探讨的是“中国足球”的问题,并没断言“中国足协”是“不良资产”。中国足协作为一个民间机构做出这个处罚决定,我们觉得惊讶不解。
2. 在中国足球赛制改革、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我们报道探讨“中国足球目前是否不良资产”、“国有企业是否应退出足坛”的问题,是本着对中国足球善意、负责的出发点,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中国的宪法赋予我们权利和自由讨论这个问题。中国足协也有权利认为中国足球是风气良好、经营有序的优质资产。
3. 中国足协对《足球》报的这个处罚违宪违法,限制了新闻自由。他们有权不接受《足球》报的采访,但无权剥夺限制任何记者采访的权利,如果中国足协不收回该处理决定,《足球》报将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国足协,捍卫报社的正当权利。
4.中国足球不是中国足协的,足球这个行业也不属于中国足协所有,它属于所有的足球爱好者,属于社会各界。《足球》报将和所有真正关心爱护中国足球的人们一起,继续以负责客观的职业精神,关注报道世界和中国足球的所有新闻。(周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