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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钻政策漏洞 警惕“品牌机”软件陷阱

2003-03-31 13:20:37 市场报

日前,家住北京丰台区汇丰家园的张先生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在两个月以前购买的一台“品牌电脑”竟会令他如此苦恼。

张先生在中关村某电子市场选择了一款售价数千元的“P4+液晶”品牌机,据促销员介绍,该品牌年年名列“中关村十大品牌电脑”之中。但就在他要掏钱的时候,他发现这款机器的软件界面是他所不熟悉的。促销员在一旁说,这是最新的Linux中文操作系统,比Windows好,不过如果张先生一定要装Windows,可以“和我们的技术人员商量”。

开发票的时候,促销员向张先生保证,他所购买的这部电脑享受国家规定的“三包政策”,并请他放心,只要“三包规定”中涉及的服务条款,厂商都会照办。就这样,用相当于他两个月工资的钱,张先生买到了一台新电脑———因为他在公司使用的电脑是联想商用机,预装了WindowsXP———所以他要求上门服务的技术人员为他安装相同的操作系统,“当时那个小伙子挺爽快,也挺卖力的,装完软件以后我试了试,也没什么问题。”张先生说。

张先生的“满意”仅仅持续了近两周的时间。某天,他和平常一样打开机器,却意外地收到了“请激活你的Windows”的提示(后来才知道是因盗版系统自动升级到SP1后出现的问题),当他按系统要求上网激活软件时,发现安装在机器里的Windows是盗版的,所以无法激活。张先生立即给厂商打电话,联系到该品牌的“售后服务部”,出乎他意料,对方竟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他们说这款机型预装的是Linux,安装盗版Windows肯定是我要求技术人员做的,是技术人员个人的事,与他们公司没有关系。”

让张先生更郁闷的是该品牌竟宣称,由于张先生“擅自”在机器里安装了盗版软件,而“三包规定”中明确指出“因使用盗版软件造成(硬件)损坏的”厂商不负责任,所以今后如果张先生的机器出了硬件故障,该品牌将“酌情收取维修费用”——不能再退换货,而且免费服务也从此变成了收费服务。

法律专家认为张先生的遭遇很有代表性。在这个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中,奸商正是研究了《微型计算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电脑三包规定”)中有关盗版软件连带责任的条款,把安装盗版软件的责任归咎于张先生和“技术人员个人”,从而轻松推翻了其先前对消费者所做的服务承诺。而且,“即使是把这家奸商告上法庭,张先生也不一定能胜诉”。因为“就算知道这是奸商所设的陷阱”,也“很难判定真正的责任方”——只能请那些有购买电脑意向的消费者自行警惕类似的圈套。

笔者随即打电话给微软中国的OEM部门。一位姓魏的先生在电话中表示,微软中国与联想、方正、清华同方等国内知名电脑品牌均有合作,消费者选择上述品牌相对比较有保证。他还提醒消费者,要想避开某些不法商家的“软件陷阱”,消费者必须确保自己所购买的电脑主机上贴有“微软正版标签”——“微软的正版用户不仅可以从品牌机厂商那里获得售后维护服务,还将被纳入‘微软正版用户激励计划’中。”

在调查中,笔者了解到,“电脑三包规定”制定并实施后,消费者有关电脑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投诉不仅没有明显下降,甚至还呈现出了上升的势头,其中有关软件授权引起售后纷争的案例不断增加———在更完善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消费者应更谨慎地对待电脑商家的宣传,尤其是要在确保“硬件正版”(相关配件没有假货、水货、返修货)的同时确保“软件正版”,最终使那些不法奸商在软件问题上再也无法逃避责任、转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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