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款品牌电脑做了对比试验后,中消协向媒体公布柏安等9款电脑辐射超标。使得经营这些电脑的经销商遭遇大量退货,北京都贝尔科贸等三家公司认为中消协侵犯他们的名誉权,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共索赔300万元。这是中消协首次因公布商品对比试验结果被人告上法庭。昨天下午,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双方进行激烈辩论,参与答辩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丁事和认为,对商品、服务的比较和检测是中消协的常态工作,几乎每月都要做一次,如果加上各省市消协的对比试验次数,每年要做一百多次。随着电脑用户的增多,他们决定立项检测品牌电脑质量。去年7月,中消协委托国家电子计算机检测中心对台式电脑进行检测。该中心接到委托后,让工作人员以普通顾客的身份,奔赴南京、北京等地购买了柏安等20款国产品牌电脑。结果发现柏安、超群等9款电脑辐射超标。为了提醒消费者,中消协向媒体公布了这些电脑名单。他认为,他们的行为完全符合消费者协会的章程规则。至于公布“超辐射电脑黑名单”引发顾客退货,那是消费者维护自己权利的方式。原告应该追究自身的产品质量。
张勇是北京都贝尔科贸有限公司、北京瀚翔高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泽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共同代理律师,他表示:“消协是社会团体,只有7种职能,他不能独立检查,不能作为委托人对商品进行委托鉴定,只有在消费者投诉的情况下,才能提请有关机构对商品进行鉴定。而中消协去年7月对20款品牌电脑的比较试验是超越其职能的行为,是在违法前提下取得的不具效力的结果。”
丁事和辩解,中消协是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而该组织的章程也规定消费者组织要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比较检测。世界各国对商品进行比较试验均是消费者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消费者组织均以消费者身份购得商品,然后委托权威机构进行检验,这种检验结果比厂家送检更具有真实性。中消协对20款品牌电脑的比较试验,完全是尽自己的本职工作,至于因此成为被告,感到很意外。